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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重视海防,巩固闽台(第1/5页)
    通过两次鸦片战争,大清王朝积贫积弱的面目被暴露无遗。在强烈的危机感驱使下,中国出现了向西方学习先进科技的洋务运动。“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向外国购买机器设备,引进先进技术以发展我国近代的造船工业。因此,设立马尾船政局就提到清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同治五年(1866年)春,左宗棠上疏朝廷说:“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左宗棠认为只有创立中国自己的军事工业基地,才能从根本上打破西方列强的专利,真正做到“师其长以制之”,中国海军方能立于不败之地。清政府批准造船奏议后,闽海关拨出船政经费。左宗棠即着手在马尾筹备建厂事宜。在马尾设立造船厂有利因素有四:一是马尾地势险要便于防守;二是马江江阔水平,深达十二丈,涨潮则倍之,既可容纳设计、制造船只,也适合兴建工厂沿岸设施;三是马尾靠近福州,便于官员特别是闽浙总督的监督;四是闽海关在附近,资金有保障。

    正当马尾船政局紧锣密鼓地筹办之际,左宗棠奉命调任陕甘总督。左宗棠是个明于识人、善于用人的洋务派官员,他认为主持近代工业,要有“熟悉洋务”,且“能久于其事”的人才,“然后一气贯注,众志定,而成功可期”。离闽在即,选任能继办其未完之事的官员已迫在眉睫。经过慎重思考,他选中了林则徐的女婿沈葆桢,理由是沈葆桢重视西方科技,主张发展民族经济,在洋务派中有较高威望。清政府批准了左宗棠的推荐奏议,除特命沈葆桢总理船政外,还由“部颁发关防,事涉船政,由其专奏请旨,以防牵制”,并赐予“专折奏事”的特殊权力。尽管在籍丁忧的沈葆桢一再婉谢,但碍于左宗棠的推荐最终也只好勉力支持“中国无一人历其事”的近代造船工业。

    沈葆桢为人沉毅清廉,明知船政之事难为,一旦接手,只能迎难而上。当时顽固守旧势力非常强大,最早的近代工业马尾船政局,理所当然受到他们的反对和攻击,特别是当时闽浙总督吴棠给船政事务设置了很多障碍。沈葆桢出于对洋务事业的责任心,为了维护船政顺利进行,向清廷上奏,指出吴棠对船政抱有成见,不利于船政事业的发展。为了推动近代海防建设,沈葆桢慷慨激昂地表达“船政系臣专责,死生以之”的决心。

    除了顽固守旧势力的反对外,沈葆桢还要面对西方列强的插手与破坏。西方列强为了维持其海上霸权不遭削弱,不愿意中国发展民族造船业。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妄图操纵、控制中国造船业的阴谋破产后,遂指使其属下闽海关税务司美理登出面活动,企图插手马尾船政事务,又遭沈葆桢拒绝。赫德并不死心,又进行了一系列的造谣、破坏活动,但他操纵、控制中国造船业阴谋始终未能得逞。

    对船政事业,沈葆桢坚持“主权在我”的原则。认为“购置者权操于人,何如制造者权操诸己”。为了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船政局聘用了不少外国海员、工匠及教师。对待这些外国人,在经济上,船政局给其优厚待遇,在政治上却是寸权不让,坚决奉行“权自我操”的政策。沈葆桢对洋人赏罚分明,不仅论功行赏,也量过行罚,对不服从领导者予以开除,令其回国。总之,沈葆桢在船政创办之初,面对新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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