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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诗里诗外第一辑屠呦呦获奖后如何解读褒贬不一的评价(第3/7页)
    奖揭晓,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和另外两名科学家获奖。中国人原创成果首次获诺奖迎来一声叫好之声,也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科技方面的诸多反思,无疑这都是在传递正能量。如果因此能够促进中国科技体制改革,激励更多的科研人员克服浮躁心态潜心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于国于民于科研人员都是一件大好事。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少量杂音,一些人的丑陋心态暴露无遗。有人统计过,从发布屠呦呦获诺奖消息之后的短短几小时之内,就有数篇讨论屠呦呦的文章新鲜出炉或是被重新搬出来。其中不少是找屠呦呦毛病的,是对屠呦呦获诺奖表示不认同的。

    一些人认为屠呦呦“不够淡泊名利”、“人格缺陷”。比如,“屠对发现青蒿素有重大贡献,瑕不掩瑜,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屠有其科学局限性有其人格缺陷,对此也应直言不讳。”这是一些读书人的丑陋心理和奇怪思维的体现。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在科学这个迷宫里,何人的研究没有学科局限性?在这个心思各异的人类中,何人不存在人格缺陷?诺奖奖的是屠呦呦在发现青蒿素方面的贡献,而不是奖的她人格方面的完美无缺,更不是奖的她在青蒿素研究开发方面穷尽了真理。一些文化人为何不与诺奖在一个频道对话,不是直接谈论诺奖本身,而是顾左右而言其他?这不是认知能力问题,而是丑陋的心态在做怪。这些人在说屠呦呦存在人格缺陷,实际上证明了自己的人性缺陷。

    有的人对屠呦呦在青蒿素所做的工作避而不谈,而是大谈特谈她的“行为不当”。这完全是嫉妒心理做怪。这些人,要么说屠呦呦自我介绍言过其实,要么说屠呦呦无论在北京或各地同行中特别是当年从事青蒿素研究的同事中声誉不高,要么说屠呦呦与协作组内其他同事之间不是师生、指导或从属关系,而是互相比较独立和平等的协作关系。这都是哪里也不挨哪里,与屠呦呦获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充分暴露出自己的丑陋,嫉妒心太强,红眼病又犯了。

    有人拿集体攻关来否定屠呦呦,认为一项集体攻关成果,全部算到屠呦呦头上不妥。这除了属于个人一孔之见之外,还有将自己观点强加于诺奖评委的偏执。有的为此大翻历史旧账,说是屠呦呦的贡献似乎(用词多么尖刻,诺奖都肯定了屠呦呦的贡献)提出了乙醚提取方案并在当年的保密会议中作了介绍,但这是建立在被调出同事提出的乙醇提取方案基础上的,而且屠呦呦对分离活性单体及结构测定也可能确实没有实质贡献(用词如此模糊,纯属猜测)。个别人认为屠呦呦对发现青蒿素还是有原创性重大贡献的,但是从独立分离到活性单体及测定结构的同事功劳也不在其下。在当时组织大协作的历史背景下,协作组起到任何个人都起不到的作用。实际上,诺奖评委把诺获给了屠呦呦,并没有否认这是集体攻关的结果,也没有否定其他人员在这方面研究之中所做的贡献。用他人作出了贡献来非议屠呦呦,如果不是认识能力出了问题,就是心理出了问题。再说,诺奖有自己一套程序与思维,即使个别人的观点再正确,也不能强加于诺奖评委,也不能要求诺奖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授奖,更不能搞凡是符合我意愿的奖励就认同、凡是不符合我意愿的奖励就贬低那一套,更何况诺奖也根本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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