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秋,薛福成从黄遵宪的一份禀帖中发现了侨胞们的另一重痛苦。侨胞们热爱祖国,眷恋故乡,但却把归途视作畏途。偶然有人带着资财回国,国内的有些人便骂他们是逃亡的强盗,通夷的汉奸,或者诬蔑他们在偷运军火接济海盗,勾结洋匪贩卖“猪仔”。还有些人或是强夺他们的箱笼,肆意瓜分,或是拆毁他们的房屋,不许他们重新建造,或是伪造陈年的借契,讹索所谓的欠债。侨胞久居海外,回乡时孑然一身,一遭诬陷,连申诉的地方都没有。所以当他们回到海外时,无不咬牙切齿,倾诉官长胥吏的欺侮,亲族乡邻的讹索,表示宁可埋骨异域,也不愿重返故里了。倒是一些奸猾的商贩在回国时自称为英国人或荷兰人,反而能倚势挟威、胡作非为,地方官吏倒奈何他们不得。了解了这些情形后,薛福成十分震动:这一严重的弊端是怎么造成的呢?
原来,清朝前期,清廷实行了严厉的海禁:大陆上的商民片帆不准下海,海外偷渡回国的华侨也都被立即正法。雍正、乾隆年间,甚至颁布不准华侨回国的禁令。
对于这些积弊,薛福成觉得有彻底扫除的必要。晚清时期,中国人口过多,已呈较大压力,沿海居民赴海外谋生既是为生活所迫,也是一种探索生存空间的努力,值得鼓励。因此他写信给总理衙门,请朝廷革除旧禁,海外商民来去自由,回国置业,也应该与内地人民一样看待。
薛福成将他在欧洲四年所闻所思详尽地作了记录,后据此编成《出使四国日记》。
使欧期间,薛福成还参与了众多具体外交事务。光绪十八年(1892年),清政府与英国就滇缅边界划分和通商条约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由于薛福成援引《国际公约》,刚柔并用,英国终于同意签订《续议滇缅界务商务条款》,中国收回了滇边部分领土和权益。此外,薛福成还以《国际公法》为依据,迫使英国政府同意中国在其属境内设立领事,这样,中国政府就在南洋、缅甸等处设立领事,保护当地华侨的权益。
光绪二十年(1894年),薛福成离任回国。五月二十八日到达上海。因一路辛苦劳累,又染上流行疫病,于六月十九日深夜病逝,终年56岁。
§§第四章世变关心意不平——沈葆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