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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二章 人若杀我,我必杀人(第1/2页)
    我负责灭杀玛尼拉和巩泰,韦奈负责对付费拉及其手下,奥斯丁一个人无所事事,就仰起颗滚圆的脑袋数天上的星星。

    星星很亮,也很大。城里看不到这种又亮又大的星星,那里的星星都带着层灰光,看不清楚。这时原星星就像夜明珠,看得清楚极了。

    直到数满了一百颗星星,奥斯丁才听到旁边响起了枪声。

    枪声密集而又烦乱,呼啸着朝四面八方胡乱飞舞。

    这是一种自杀式的杀戮。

    围猎者成了被围猎者。

    你杀我。

    我杀你。

    彼此都没有仇恨,只因为我站在你的对面,你站在我的对面,相互之间,构成了矛盾对立的两个面。必须有一方死掉,另一方才会放手。

    你的子弹射进了我的身体。

    我的子弹射进了你的身体。

    我受伤倒下。

    你也受伤倒下。

    唯在没有倒下的,一个站在场外,一个站在场内。

    站在场外的是费拉。

    站在场内的是韦奈。

    费拉拣了一条命。

    韦奈的命不拣的,是他成功地躲过了那些胡乱飞舞的子弹,从枪林弹雨之下找到了生命的港湾,最后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

    看着他,费拉的眼里充满了恐惧。

    这样的一个人,一个能够在乱枪射击之下躲过弹雨的人,本身就不是常规意义上的人,他,还是人么?

    他是人!

    一个超越了生命与死亡的人。

    地上躺着的尸体或是受伤而在呻吟的人,不能与他比。

    他是神一样的人。

    也只有神一样的人,才能躲过密集而又狂暴的子弹。

    那些没有死去的人,都是他枪下留的情。

    因为他不喜欢杀人。

    他不喜欢杀人不代表他不杀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若杀我,我必杀人!

    战场上适用的规律,生活中同样也适用。

    韦奈杀人,信守的就是这原理。

    他从来不胡乱杀人,更不草芥人命,包括在残酷无情的战场上。

    然而,就是这个不轻易动杀心的人,一旦有人敢骑到他肩膀上撒尿,就会激起他的杀意、杀机与杀气。

    一旦这三种与杀相关的气机都牵动了,那成功惹怒他的人,就只会有一种结局,那就是——死!

    而且还死得很惨。

    就像眼前这些杀手,他们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竟会死在一上完全陌生的人手里,而且己方的人数是他的几十倍,准确说,应该接近五十比一,但就是这力量特强的“五十”,却输给了力量弱爆了的“一”。

    五十比一的力量对比,最后五十败了,这在黑道当中也算得上是一次惨败,或者叫完败。躺在地上没死的,一个个睁大眼睛看着韦奈,模样就像看着从阎王殿走来的魔鬼。

    韦奈拍拍身上的土,重又把目光投向场外的费拉。

    费拉的脸上,现在只有极度恐惧这一种表情。

    此前的趾高气扬,此前的不可一世,此前的妄自尊大,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只有恐惧,只有极度的恐惧。

    一个人完胜四十多个人,而他连枪伤都没有受一点,这种杀破天下的气场,这种杀伐不伤的气势,这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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