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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我要摸狼(第1/2页)
    第二日,鱼宝跟着叶澜栖去赶集。

    她换上了一袭粉色的衣袍,梳着简单的小辫,柔顺的发丝自然垂落,像是一朵桃花儿,让人移不开眼。

    只是她总觉得粉色有些看厌了,就好像她之前穿的都是粉色裙子。

    “小澜栖,你这是去哪啊?”一头路过的老黄牛打招呼。

    “我们去赶集呢。”

    “我带你们一程。”老黄牛热心地说道。

    “那就谢谢牛伯伯了。”叶澜栖拉着鱼宝,跨上老黄牛的背。

    一路上,小松鼠小白兔都悄咪咪地探出脑袋,观察鱼宝这个外来人员。

    鱼宝感觉自己像是在被游街示众,不太自在。

    “森林内部很少来人的,所以它们比较好奇,但是并无恶意。”叶澜栖解释道。

    大多并无恶意,但是鱼宝总觉得有几双不友善的眼睛在盯着她看,但是她也没在意,说不定明天她就能恢复记忆回家了呢。

    “小狐狸,你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一只喜鹊站在枝头叫道。

    “哼。”小狐狸摇了摇尾巴,一脸不屑。

    “我当是什么绝世美人呢,原来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

    “所以王认她当女儿么。”喜鹊有些无语,王又不是娶妻,至于吃一个小孩子的醋么。

    “这么多年,王的身边哪有雌性的身影,王要是喜欢小孩子,早就自己生一个了,说不定……认女儿是假,当童养媳才是真!”小狐狸急得团团转。

    对实力强大的雄性有好感这很正常,但是大多数人是仰慕,而小狐狸仗着自己和夜白有些关系,平日里被恭维多了,这份仰慕也就变味了。

    “不行,我要赶紧突破五阶,变成人形!”小狐狸一溜烟跑走了。

    开灵智的妖兽突破五阶,便可以自由切换形态,一部分妖兽试图混在人类中生活,但是妖兽一生气就咬人的习性让人类害怕,他们不能接受妖兽,人妖大战了百年之久。

    到现在,人类和妖兽才达成了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的共识。

    集市十分热闹,各种香味混着清晨泥土的芳香窜入鼻尖。

    尽管早上已经吃过蜜蜂酿的花露,但是闻到这热气腾腾的味道,鱼宝还是受不了地咽咽口水。

    她拿出夜岚给的钱袋子,正想掏出金元宝。

    被叶澜栖拦下了。

    “老板,来两个肉包子。”叶澜栖递了四个铜板。

    “好嘞。”老板看了一眼鱼宝,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哥哥带着妹妹来赶集吗?”老板问道。

    叶澜栖笑着点头。

    老板见状,又递过来一个素包子。

    “我家的素包子也不错,不嫌弃的话请你们尝尝。”

    “谢谢老板。”叶澜栖也没推辞,道谢后接过。

    烧鸭、板栗饼、绿豆糕、蜜饯……鱼宝的嘴都塞满了,这里居然有这么多好吃的,鱼宝觉得可以再多呆两天。

    叶澜栖看了看钱袋子里的铜板,好像有些不够花了,谁知道鱼宝对吃的这么感兴趣,早知道多带一点了。

    至于金元宝……一个金元宝都可以买这一条街了。

    “鱼宝,我们先去买几身漂亮衣服怎么样?”叶澜栖提议道。

    绣锦阁,全镇最有名的织衣阁楼,即使是早上,也围着不少小姐夫人,伙计们忙个不停。

    鱼宝和叶澜栖一进门,倒被人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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