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第三百五十五章 大改革!炸响大明的惊雷!(第2/4页)
    。

    紧接着,蓝玉对女真部落原来首领和少数头目所拥有的田地进行重新分配。

    此时,各部落首领早已交出权力,大多拿着大明朝廷给的银子和“宝贝”南下了,分配他们遗留下来的田地,自然毫无阻碍。

    而剩下的头目,眼见首领的田地都被分掉了,也不敢再有任何反抗。

    毕竟,女真对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很低,除了部落首领,这些小头目的田地数量并不多。

    何况都到这个时候了,能保住性命就不错。

    田地交出去,就当破财消灾了。

    就这样,女真部落的土地改革异常顺利地展开了。

    女真部落的落后,反倒成了土地改革成功的助力。

    因其太过落后,导致其地主阶层的力量远没有大明那般根深蒂固,反而使得改革的阻力降至最低,尤其是在排除“部落首领”这一因素之后。

    在完成分田地之后,蓝玉又发布了新的“纳税令”。

    规定每户拥有的田地以一百亩为限,实行“阶梯税制”。

    一百亩以下的,只需缴纳少量税赋;一百亩以上的,则依次提高税赋缴纳比例。

    一百亩到二百亩为一个等级,二百亩到三百亩为一个等级,三百亩到四百亩为一个等级……依此类推。

    拥有的田地越多,每亩田地需缴纳的税赋就越重。

    到了一千亩以上,就差不多要将一多半的收成上交税赋了。

    实际上,在重新分配土地之后,女真部落里并没有谁拥有这么多的土地。

    各家各户的田地,包括新开垦的在内,基本都仍在一百亩以内。

    实行“阶梯税制”,纯粹是为以后做准备。

    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财富迟早会向少数人集中,土地也会慢慢流向少数人。

    “二八定律”在任何社会都成立,这是无法避免的。

    但实行“阶梯税制”,可以最大限度的削弱这一点!

    因为拥有更多的田地,就要交更多的税,土地兼并便反而不划算了。

    这一政策,如果在大明推行,不知要掀起多大的惊涛骇浪。

    但在实行了土地改革的女真部落实施,却是波澜不惊。

    几乎没有任何人反对。

    毕竟,此时的大家,都没有那么多的田地。

    至于以后,那谁关心呢?

    谁又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大地主”?

    没有人会为不确定,且未发生的事情,去反对大明的律令。

    除了田地,蓝玉还规定每户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子。

    并对宅子的大小,面积并进行了规定。

    凡是超出规定的,拥有多处宅子,也要按“阶梯税制”进行缴税。

    一户只有一处宅子自然是免税的。

    拥有二处就要缴纳少量的税了。

    三处开始,税赋激增。

    如果宅子的数量更多,那税赋就会越来越重,直至其根本承担不起为止。

    这也是未雨绸缪。

    防止将来的“富人”,不收购田地,转而去收购宅子。

    然后再通过将宅子出租给穷人,收取高额的租金,又成了新形势下的地主!

    ……

    随着蓝玉在女真开展土地改革,在朱允熥的授意下,《大明日报》开始迅速跟进报道。

    报道的内容,当然是讲大明军队的天威无人能敌,大明的仁德广播天下。

    女真百姓箪食
    (本章未完,请翻页)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