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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缉盗司要造反?杀!(第3/4页)
    决定要将那些魍魉魑魅全部清扫干净,就不怕他们闹事。

    自纪纲开始执行任务时,朝廷里并非没有官员反对。

    他们认为自古便是“民不举,官不究”,江湖帮派,绿林强盗,只要不来招惹官府,且没有人去衙门告状,那朝廷就不必去管“江湖事”。

    虽然那些人喜欢打架斗殴,偷盗抢掠……但官府只要管有人告状的事。

    主动去招惹他们,连江湖人士彼此之间的好勇斗狠都主动介入进去,将他们当作“黑恶势力”打击,这完全没有必要。

    至于说江湖帮派收“保护费”之类的。

    老百姓都没有因此去衙门击鼓鸣冤,朝廷为何要令官府去过问呢?

    不闻不问,无为而治,是千古不变之理。

    再说,他们收了“保护费”,不也帮着维护了很多地方的治安吗?

    让地方官府省了很多麻烦事。

    一些喜欢和官府作对的“刁民”、“刺头”都他们被收拾得干干净净,难道不好吗?

    官府不能主动揽事啊。

    可太孙殿下看了奏章,立即便将上奏之人给罢免了。

    在传统封建士大夫眼里,都以没有“刑案”,没有老百姓去衙门告状为荣。

    所谓的“政通人和”,最重要的一个评判标准,就是案件越少越好。

    案子少,就说明犯罪的人少,也说明主持朝政,治理国家的人“圣明”。

    这是封建社会几千年的传统。

    史书里面的“圣明之君”,大多数都有“刑案”大减的记载。

    因为朝廷治理得好,百姓们彼此也没有了纷争,便都不去衙门告状了!

    之所以封建社会会有这样的观念,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思想里,朝廷是以“道德”治国。

    即朝廷要起到“道德模范”的作用,要规劝天下人都遵守道德,一心向善。

    唯有做到这一点,才算是真正的“圣明之君”。

    既然百姓都在朝廷的“教育”下,一心向善了,那自然也就没有啥刑案,更没人去衙门告状了!

    这个逻辑很完美。

    当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实际采取方法就是设置各种门槛,使老百姓无法去,不敢去衙门告状。

    在朱允熥看来,这就很扯蛋。

    教化确实能起作用。

    道德舆论,社会压力,也确实会在很大程度上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奉子成婚”。

    在后世的东方,女性一旦怀孕,并以此逼迫男性和自己结婚(不要彩礼,无任何其他附加条件,只要结婚),鲜有男性敢不负责任,逃婚的。

    尽管在法律上,男性并没有必须要与怀孕女性结婚的法律责任。

    但在社会层面,如果女性怀孕后无其他条件,只求结婚,男性在此时逃脱,那是绝对不被社会道德舆论所接受的。

    但在西方,怀孕是上帝是送给女性的礼物,与男性何干?

    女性怀孕我就必须娶她?

    这不可能!

    不同的社会道德舆论,使人们出现了不同的行为逻辑。

    但如果老百姓连申冤告状的途径都受重重阻碍,却指望仅靠“教化”,依靠社会道德舆论约束便平息矛盾,那只能说属于异想天开了。

    刑部全力清剿江湖帮派后,全国犯围内的各类案件数量激增,爆涨数十倍。

    这里面大部分是以前作恶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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