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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城市的分裂(第1/4页)
    老二休戈的劫掠效率非常高。

    不到两刻钟,他就率领骑兵将这座拥有三百人口的村庄席卷一空。

    值钱的铁器、布匹通通装袋,看得见的挽马与耕牛都被拴上绳子带走。

    房屋与粮食则就地烧毁,就连屋后头的果树也没能幸免,大多遭到无情砍伐。

    至于麦苗,条田中的麦苗才刚抽出新芽,马匹践踏对其杀伤力比较有限。

    且北境村庄的耕地面积太广,光靠践踏效率低得可怜。

    因此老二干脆命令部下打开羊圈。

    很快,羊群就如潮水般涌入条田。

    这些畜生最爱柔嫩的麦茎,在啃食的过程中还会将麦苗连根拔起,对麦苗的破坏力远超人与马的踩踏。

    此等狠招堪称是掘了这座村庄的命脉。

    但老二不在乎,执行大哥的命令、彻底摧毁敌境春耕才是他的首要任务。

    况且他并未滥杀农奴。

    他口头上说是要杀光向南逃跑者。

    实际上呢,压根就没杀几个人。

    三百多人,向着四面八方亡命逃窜,还都是熟悉地形的本地人,哪有那么好追?

    反正只要能毁坏房屋与麦苗,再掳走挽马耕牛,这座村庄今年的春耕就算是彻底毁了。

    恐吓的主要目的,是驱使这些农奴向北跑。

    只要他们愿意投靠白河领,混口饭吃并不难。

    向南跑其实也没所谓,反正他们最终的归宿都是白河领。

    三河城可没粮食养活这帮农奴。

    扫荡完这处最北端的村庄后,老二一刻也不停歇,立刻集结部队向着西南方的另一座村庄杀去。

    劫掠的第一要义除了‘快’还是‘快’。

    行动越快,能掠夺到的战利品就越多,敌人也越难施加阻碍。

    至于俘获的牲畜,自然由跟在后头的老三扬接手。

    老三领着一百训练有素的步兵,负责接收农奴、打扫战场,并将牲畜驱赶回白河领。

    这就跟抢银行一个道理,要有人负责望风,有人负责破门,有人负责搜刮财货,还需要有人负责掩护撤退。

    分工协作,才能让效率最大化。

    天亮后三个小时之内,老二休戈就接连摧毁四座村庄,俘获大型牲畜两百余头,焚毁农舍超三百幢。

    尼登修道院庄园里狼烟四起,上千失去家园的农奴从多个方向涌向修道院。

    位于庄园中心的修道院当然注意到了敌情。

    铛铛铛铛!

    在第一道狼烟升起后,立刻就有修士爬上修道院顶端的钟楼,用力敲响青铜大钟。

    随着钟声响起,驻扎在附近的五个骑枪队总计十五名骑兵迅速集结,还带上了一批维持治安的步兵,凑足一百人。

    可还不等他们穿好甲胄翻身上马,另一个方向的狼烟也烧了起来。

    他们刚出发没多久,还在半道上,又一个方向也升起狼烟。

    救哪里?

    怎么救?

    老二率领的这支骑兵完全就是伪装成马匪的正规军,劫掠效率之快远超修道院方面的预想。

    同时老二还算准了敌军的反应时间,知道敌军穿戴甲胄、整队出发至少需要半小时,足够他劫掠完一座村庄,顺带再换个目标。

    效忠于教会的骑枪队也不是蠢蛋,他们在半道上逮住逃跑的农奴一问,就能知道敌军的数量远超己方,还拥有大批披甲重骑兵,压根就不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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