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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8章 1458大修条例(第3/4页)
    宗藩实力早已大弱,先帝自然不是为了进一步对他们进行削弱而让李公修著条例。

    说到底,其实就是在为宗室未来着想,寻找解决宗室问题的法子。

    只不过到那时候,先帝已经不行了,所以才有李公说未尽其功的原由。”

    魏广德接话道,“其中开的口子,我觉得可在此次大修中详尽叙述。”

    “哦,善贷以为哪些方面需要改动?”

    张居正面色不变,开口问道。

    “其一,准许宗室出仕或者分宗,皆为可行之法。

    允宗室子弟参与科举出仕为官,或者分宗单过,不再为宗室,入民籍,朝廷按其爵位拨给官田宅邸做个了断。

    其二,自宣宗起,宗室婚配限定为就近婚配,且不得为京官这条,也因修改为本人,不涉及家族子弟.....”

    魏广德开始把许多对宗室不公的一些条例开始一一列举出来,其实许多之前朝廷里就有官员提出过,特别是关于婚配之事。

    说到底,宗室女许多也是杰出的,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书香之家子弟自然也有想法。

    但自宣宗开始,虽然命令宗室婚配选良家民户,但却禁止姻亲家族为官,也就是说官员不能和宗室结亲,除非愿意辞官。

    如此,虽然断绝了宗室和官员之家联姻,壮大实力的阴谋,但也彻底堵住了书香门第和宗室之间联姻的可能。

    只要和宗室联姻,就意味着自家不能参与科举,可想而知后果有多严重。

    而自弘治朝起,就不断有官员上奏此例不合时宜,断绝了人才入朝的机会。

    他们提出修改宣宗的政策,那就是仅限联姻本人不得为官,其他子弟不在限制之列。

    不过这条善意的修改意见,朝廷却一直没有批准,就算是李春芳编纂《宗藩条例》时也没有能够改动。

    要不他之前也不会说宗藩婚配对象,多是地方上“烂人”,好人家怎么可能会和宗藩联姻,那是自毁前途。

    魏广德重点在与刺激宗室子弟主动退出宗室,收回玉牒,所以对如何吸引宗室退出说的就比较多。

    明代皇族封爵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宗室等级体系,以皇子封亲王为核心,按血缘分封郡王、镇国将军至奉国中尉等爵位。

    男性宗室世袭爵位,女性宗室依辈分获封公主、郡主至乡君等称号,配偶享有对应驸马、仪宾头衔。

    爵位与禄米等级严格对应,亲王岁禄万石,郡王二千石,最低奉国中尉二百石,女性宗室俸禄按品级递减。

    其实在后世,取代大明的满清也有一套宗室袭爵制度,而魏广德当初还真注意过。

    虽然不敢说他知道的很详细,但也可以作为参考。

    在魏广德看来,清廷制定的爵位承袭制度虽然也不算完美,但相比大明朝的制度还是有先进性,只是有些国情不同,也需要调整。

    比如大明限制宗室掌权,清廷就没有这样的要求,宗室许多都掌实权,甚至还领兵在外。

    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晋朝的宗王官于京师的制度。

    藩王不就藩地方,没有爵土。

    清朝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为十二等,每等若干级。

    十二等大致可分为超品、品级:超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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