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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4.银华参加工作(第1/2页)
    4.银华参加工作

    金华下乡后的第三年秋天,妹妹银华初中毕业后也要参加工作了。按照当时的政策,镇上居民户口的家庭有一个孩子下乡后,第二个孩子就可分配工作了。银华被分配在县城的国营棉纺厂工作。县城离鹤塘镇有15公里路,从小未离过家门的银华感到离家太远,不太想去,最好在本镇随便那儿有个工作就行,你看,金华虽然下乡,但家只有二三公里路,想回家走半小时就到家了。当银华流露出不太愿意的想法时,镇上的民政助理对她说,傻丫头,在小镇工作有什么意思,有的人想到县城都轮不上呢,你长得这么漂亮,在县城说不定能嫁个好男人,以后就是城里人了,别看不起我们小镇人。

    银华才不管什么城里人小镇人呢,反正离开了父母就是不习惯,到了县城工作就是不方便。白天吃饭在食堂,食堂里的菜花样多,但刚参加工作的学徒工工资是很少的,平时只能买最便宜的菜。晚上睡觉在集体宿舍,六个小姐妹住一间旧房子,因为是三班倒,白天也有人睡觉的,在宿舍里就不能大声说话。第一个星期天,路近的人都回家了,银花为了省汽车费没有回家,在宿舍实在闲得无聊,想家想得直掉泪。学徒工的第一年工资是每月13元,第二年为每月15元,第三年为每月18元。满师后再定级拿20多元的工资。银华是9月20日报到工作的,按惯例,下半个月报到可以拿半个月工资,所以到9月底,银华终于盼到了第一次领工资的日子,银华领到了6元5角钱,她非常高兴,虽然实在少了点,但毕竟是通过自己劳动得来的。她花1元钱给母亲买了一双袜子,花9角钱给父亲买了一瓶酒,然后各花5角钱,为姐姐金华买了一瓶雪花膏,为妹妹菊华买了一个漂亮的发卡。本来还想给自己买点什么,因为回家来回公共汽车费要1元5角,一共花去了4元4角,只剩下2元1角了,还得留点下月的伙食费,用2元1角先对付到下月5日发工资。每月的伙食费最低不能低于7元,其他小姐妹都要花到9元,但银花中午晚上每顿只买5分钱的素菜。回到家里,母亲看到银华第一次拿了半个月工资给全家人都带了礼物,虽然很高兴,但还是怪她乱花钱,以后可不能这样了。母亲给菊花1角钱到附近小饭店买了一碗豆腐,这就是中午全家最好的菜,平时只是吃酱菜的。看着菊华吃得很开心,银花眼泪就下来了,她要把剩余的2元1角钱全部留给家里,但被母亲制止了。下个月银华就没有钱坐车回家了,要回家只有来回走路了,至少单程走路,三个多小时也走到了。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银华最多每月回一次家,而且如果天好,她常常是步行的。

    银华的工作是挡车工,即在细纱车间看两台机器。开始由师傅带着工作。刚进车间,换上白大褂,戴上白工作帽,巡走在轰鸣的机器间,看着洁白的细纱像瀑布似地流动,金华感到挺神圣的。但没过半月,金华就感到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并不简单。为了保证纺纱质量,你必须一刻不停地在机器间行走,眼睛紧盯着机器上每根丝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旦发现有一根纱断了,就要马上停机将纱接上。一天工作下来,走得腿肚子酸得抬不起脚,眼睛也看花了。师傅说,别看我们上班就这样走走,有人计算过,我们上八小时班,一天要走20多公里。怪不到银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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