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11月,在对日外交舞台上的表现深获清政府认可的伍廷芳受命充任驻美、西、秘国公使。伍廷芳此行任务非常明确,那就是“使命所重,首在保护华工”。今日以自由人权的守护神自居的美国,当时对华工问题的处理,真可称得上是其人权史上最黑暗的一面。华工成为美国历史的一个问题,还得从华侨迁居美国的历史说起。有据可查的记录显示,华人最早进入美国大约是在18世纪80年代。到了19世纪中期,由于美国加州发现金矿,以及美国内战以后劳动力短缺,需要廉价劳工,大批华人开始进入美国,为美国矿业开发以及修建横贯美国东西海岸的大铁路作出了贡献。起初,由于华工吃苦耐劳、温顺和善,美国人对中国人的印象相当好,但随着欧美各族裔纷纷涌入美国淘金,美国这片新大陆的劳工数量日益饱和,这时,温顺的华工便开始成为美国白人排斥的主要对象。美国许多州的白人种族主义者以洗劫财物、焚烧房屋,甚至屠戮华人的方式掀起了一波波排华浪潮。由于清政府的软弱无能,华人在美国的悲惨命运更是雪上加霜。我们可以从1870年,内华达州州长佛里得崔克的一段涉及白人暴徒殴打华工案件的表态中看出当时在美华人的景况:“不能在警察法庭由被选的法官将殴打中国人的暴徒定罪,因为暴徒及其亲友握有选票,而中国人没有,也不能投票。”官方的态度尚且如此,美国迫害、排斥华工的浪潮自然是一波接着一波,而且从规模到伤害程度是愈演愈烈。
清政府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在美华工的悲惨命运。1880年10月,美国科罗拉多州发生一起1000多名白人围攻、劫掠华人的暴行,并打死1名华人。当时清政府驻美官员陈兰彬下令旧金山领事调查真相,并向美国国务院提出控告。结果直到年底,美国政府方面居然表示,政府从不对地方政府和个人的行动负责。这种赤裸裸地纵容迫害在美华人的政策在1882年达到了顶峰,这一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令世界人权史蒙羞的第一部排华法案《1882年限制法案》。该法案以法律的方式禁止华人移民美国,并为美国以国家动员的方式迫害华人大开绿灯。1892年5月,美国国会再次通过基利提出的《禁止华人来美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现存任何禁止、限制华人或华裔入境的法律在未来十年继续有效。任何华人或华裔被法律认定其居留美国为非法者,即被认为是非法居留。华人非法居留将被判一年以内的劳役,事后解送出美国国境。拒绝任何没有居留权的华人申请人身保护。”该法案还要求,此法施行后一年内,一切准许居留的华工应向所在区申请居留证,无证华工将被视为非法居留。
中国是美国的邦交国,但美国国会居然会通过这种特定的歧视性法案,严重违背了国际公约的精神。清政府不得不进行交涉,然而结果相当不理想。
伍廷芳就是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出使美国,继续与美国方面交涉华工保护的问题。伍廷芳刚到美国不久,1897年新泽西州发生华人遭白人暴徒凌辱事件,但当地政府照例不予理睬。伍廷芳得知后,当即照会美国外交部。他在照会中指出:“地方官有意纵容匪徒殃害华民,殊与条约(指1894年中美双方签订的同意节制中国劳工进入美国的条约,俗称‘华工条约’)之旨有悖,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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