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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章.自杀的真相(1)(第2/2页)
    尸到学校礼堂,以及死亡时间和移尸时间两者的间隔差不多有4至5个小时这两点来看,杨玲极有可能是在学校内遇害的,而现在看来,杀害杨玲和宋文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也就是说,凶手是学校内部的人的可能性最大。而如果像你们所说,是因为杨玲和宋文串通敲诈那些寻欢的有钱人才招来了杀身之祸,那凶手在杀了人之后应该会把尸体丢弃得越远越好,他应该是不希望尸体过早地被人发现。可是在杨玲的案件里,凶手虽然有移尸,但却移到了一个非常容易让人发现的场所,根本就是希望尸体能被人发现,并且引起注意似的。至于宋文的案件凶手压根就没想过要移尸,也就是说宋文的尸体会不会被发现,什么时候被发现根本对凶手而言没有任何影响,他也根本不在乎。再有一点就是如果凶手是因为被杨玲和宋文敲诈勒索,所以才动了杀机,那么在两名死者死后为什么要毁尸呢?他不外乎就是想杀了人,拿回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而已,根本没必要再把尸体破坏成那样,而且还在现场留下了血字,如果说是故弄玄虚,扰乱我们的调查,这样的动作未免有些太大了吧!要知道越复杂的凶案反而越容易在现场留下证据。与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故弄玄虚,倒不如直截了当地杀人弃尸更加地保险,所以说凶手如此大费周章的行凶手法,不像是在故弄玄虚误导警方,更像是刻意而为,像是要表达什么似的。”

    “也有道理,可是孟队,如果按你这样的分析,那凶手的行凶手法就有些自相矛盾的地方,杀害杨玲,然后移尸到学校的礼堂,像是故意要被人发现似,但是为什么杀害宋文后却没有移动尸体到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呢?如果不是因为到了年底房东去催房租,相信宋文的尸体一定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的。”

    “凶手这么做看上去的确非常矛盾,但是如果把杜雨寒的自杀案串联到两起凶案之中的话,那么就一点也不矛盾了。”孟少辉分析道,“杨玲的凶案,凶手其实能移尸的地点非常多,学校的教室,操场这一些都是非常容易弃尸的地点,甚至在那种三更半夜的时间里,随便把尸体扔在哪儿都行,但凶手却没有这么做,而是把尸体移到了学校的礼堂,然后还在舞台上精心地布置了一番,由此可见,一定有什么原因促使凶手必须要这么做,也就是说那个舞台和凶手的行凶手法肯定是有某种关系,凶手费尽心机除了杀人外,也是想通过那种行为表达某种含义,而在那个舞台上发生过最大的一件事就是杜雨寒的自杀案,如果寄给记者的那封匿名信就是凶手写的,那么很可能杜雨寒的自杀真的和杨玲有某种关联,而凶手杀害杨玲后,就把杨玲的尸体移到了杜雨寒自杀的地点,让杨玲向杜雨寒忏悔,乞求对方的原谅。其次是宋文,通过手机号码的调查可以看得出,宋文和杜雨寒也有联系,而且在杜雨寒自杀前,他们的联系还非常地频繁,而凶手杀了他之后却没有移尸,或许这个宋文在杜雨寒的自杀案中起到的只是一个配角的角色,所以凶手才没有必要费力去移尸,只是把他杀了,然后毁尸来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罢了,至于他的尸体会不会被发现,何时被发现,凶手根本不在乎。如果事情真是如此,那么这个杜雨寒就仿佛是存在于杨玲和宋文之间隐形的共通点,相比起那些暴露在外的线索更有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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