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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11章(第3/5页)
    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们是

    朝廷的敌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谓“爹”的敌人。

    凤小金说:“好。”

    从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闻风丧胆的恶匪。

    他曾经发誓要杀了谭家满门,让他们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亲,因此发奋练功,终于在五年之后,等到了机会。

    谭晓钟奉旨押运赈灾钱粮南下,虽说带了整整一支军队,但依旧吃亏于地形,被匪帮冲得七零八落,惨叫声回响在山间,血流成河。

    凤小金将长剑架在他的脖颈处。

    谭晓钟狼狈地趴在地上,或许是因为沾了满脸污泥的缘故,他看起来要比纳妾那日苍老上不少,生了皱纹,长了白发。他破口大骂,骂着匪徒的灭绝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着这批钱粮,他们就快饿死了,就快饿死了,那你们竟然连赈灾的物资都要抢,混账!暴徒!”

    “饿死,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吗?”凤小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为饥寒交迫死了,她直到临死前,还等着那个在花船上向他许诺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时候,谭大人你又在哪里?”

    谭晓钟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只是费力地爬起来,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过得不易,方才四处筹措钱粮,你抢了这批东西,世间就会多出千千万万个妇人,也因为饥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粮食,让我将他们运往灾区。”

    凤小金道:“原来你根本就没记住她。”

    谭晓钟道:“什么?”

    “我是说,这批东西,你要是有本事,就从我手里抢回去。”凤小金冷漠地丢下一句话,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个丢失了赈灾物资的官员回去,将会面对什么,这比杀了对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谭晓钟在背后继续破口大骂。

    风最后将所有的声音都吹散了。

    但谭晓钟最后还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辙手里。

    死就死吧。

    凤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辙摩挲着他的脸,久久不愿松手。他特意饮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间,入神地看着眼前痴恋一生的美人。他觉得自己并不苍老,还是年轻的,有着蓬勃的生命力。

    “你一点都低贱。”木辙说,“很快,很快我就会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风穿过房间,吹得烛火将熄未熄。

    墙上的影子越发显得诡异起来。

    乌蒙云乐将灯罩放好,问:“你的伤,还要多久才能好?”

    “不知道,巫医与阿畅都说不准。”乌蒙云悠皱着眉头,“我觉得浑身的骨头都酸痛了,最近寨子里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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