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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第20/118页)
    现在还不知道自己以后将要面对怎样悲惨的生活,很快他就找到了有变异兔子的地方,这里他经过很多次,因为最近这段时间总是在附近转来转去的,他差不多都已经熟悉这一片了。

    所以他也大概知道变异兔子会出现在哪些地方,说是说很快找到了变异兔子,其实他还是花了差不多四五十分钟的时间才找到。

    这里有三只兔子聚集在一起吃草,钱多贝站在远处偷偷的看,他知道兔子的胆子十分小,一般来说看到人或者只要是它们觉得有危险的生物靠近,就会以最快的速度逃走。

    钱多贝不知道自己对他们来说算不算是危险的生物,但他不敢靠近,万一那些兔子觉得自己危险就跑走了,按照自己现在的速度应该是追不上的。

    本来兔子的速度就非常快,更何况现在还是变异的,但就在他观察的时候,他往自己的右手边看了一下,就在差不多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只兔子一边看着他一边悠闲的吃草。

    根据钱多贝的观察,自己好像刚刚来的时候这只兔子应该就在这里,也就是说刚才他的所作所为这只兔子全程都看到了,并且没有害怕,连警惕都没有

    所以更不用说要逃走了

    那也就是说,对兔子来说自己是完全没有威胁性的了

    “好啊,很好啊,那就让你们这些兔子看看,钱小爷是怎么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的”

    他慢慢的走到这些兔子附近,最后简单的计算了一下自己跟这些兔子的距离,跟出手的时间,还有自己最后到底能抓到多少只兔子。

    最后他觉得自己不管怎么样,都只能抓到一只。

    他原本想要掏出匕首来试试看,但随后想到自己一巴掌能捏死一只变异鹅,那么现在也许一脚也能踩死一只兔子

    反正现在他狩猎变异鸡鸭之类的都很简单,刚才也堪堪吃饱了,所以现在不是非要狩猎兔子回来吃不可,做一个尝试也是好的。

    钱多贝就以他现在所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一脚踩了其中一只兔子的头,也就是靠近后面的脖子那边,“咔嚓”一声,真的很响亮,他意识到,这只兔子的脖子给自己踩断了。

    很好,很好

    自己的力量果然很强大

    钱多贝显得很惊喜,自己真的一脚就踩死了一直变异兔子,他原先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很厉害,哪怕大家都说自己是变异人了,已经很强了,但就是当米虫,太恶心

    他之前从来都没有体会过变异人到底能有多强,所以一直都龟缩起来,但是现在他总算是体会到了变异人的强悍之处,所以那缩头乌龟的心态渐渐地就改变了。

    唐天蓝总算是见识到了唐明之前所说的,钱多贝是随遇而安的人,这个随遇而安到底能随到什么程度。

    早晨还在被变异鹅追的到处跑的人,在主动杀了一只兔子之后就开始变得越来越兴奋,在周围找到各种其他的变异动物开始锻炼自己。

    反正只要是看到了变异动物就上去怼两下,怼得过的就算了,把尸体全都收集起来,打不过的转身就跑,虽然还是变异动物的速度更快,但钱多贝的耐力都被锻炼出来了。

    所以一般来说追钱多贝的话,基本上所有的变异动物到最后都会放弃,但在变异狼犬狩猎的地方,还真的就找不到能让钱多贝打不过的。

    除非是他自己觉得打不过,然后逃,但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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