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全部被史格等人大汗淋漓地拖到酒馆门口陈列。
刚开始是只有六个猎魔人上山。
老板大胡子腿脚不便,已经不算在役猎魔人,而温山眠也已经离开酒馆。
可仅六个人上山下山,得找还得背狼尸实在是太累也太慢。
所以后来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少普通猎人也加入了这个行动。
再后来,年轻力壮一些的镇民也跟上了。
不过他们是有分工的,壮胆敢进深山分界区的还是只有猎魔人。
普通猎人在矮山候着,而镇民则在山脚镇边等。
如此一来二去,从中午忙碌到傍晚,众人总算是齐力把三十七头狼都拖了出来。
而不管是参与行动的普通猎人还是镇民,都在移动中发现
过去因为遍地血族而被他们万分恐惧的山林,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他们进行这么大规模行动,也没有血族出来咬断他们的头颅。
“真,真的是三十七头他真的杀了三十七头血狼”最终逐一陈列后,有人指着地面惊叫。
那里边有些狼被砍成了碎块,就这都被大胡子一一细心拼起,最后结果是三十七头一头不少。
“都说了温不会骗人了”史格满头大汗地吼,随即想起什么,喜滋滋道“而且这次连我们进分界点,也没有被血仆追杀”
“没错这次上去连活的血狼都没看见只有这些被小温猎杀了的”
“所,所以,那大报上说的可能是真的人类一、一年半以前就赢了血族了”
“早就说了是真的了小温说的没错,亲王真的还在,哪里需要用这么麻烦的方法来骗我们这么小一个镇”
“但是之前那些血族确实是突然进村屠杀”
“如果大报说的是真的,那那个会不会,会不会是因为外面的人在和亲王战斗导致的啊血仆本就与亲王结契,如果亲王失控,血仆暴怒将仇恨转嫁在我们身上”
“那按这个道理,当初得是猎魔人救了越川”
酒馆前一片沉默。
金伯捂着脖子抖着唇在角落里低喃着“不、不可能”。
天色渐渐低垂下来,暗色再次激起了手中没有刀刃者的恐惧。
蛰伏在身体里几十年,被驯养出的习惯让他们本能想浑浑噩噩地再回到地下。
大胡子却突然震声“都别走”
“三十七头血狼就摆在这呢血族要是还在,越川没有一个人跑得掉,都得死咱们现在开始才是真正的共沉沦所以都别走”
“棍子,去仓库把油灯提上来咱们今晚就在这等着一晚上过去要是没事明天早上我大胡子开仓请客店里的肉都拿出来分给大家吃”
“一、一晚上不能走”
“可是如果血族来了,我们,我们打不过啊”
“今天之前血仆二十天没进镇所以今晚要是谁他娘的走了明天早上起来我大胡子带着所有守夜的人看不起你们”
“对”史格大声“看不起你们”
酒馆外的人堆滞住。
就连想走的蜗居派都在猎魔人的怒视下不敢动弹,为首的金伯被呵住后,他们便失去了主心骨,在满地狼尸边惴惴不安。
棍子提着油灯跌跌撞撞地上下,不小心在台阶上摔了一跤。
上边伸出一只细瘦的手,是大胡子那个身材矮小的老婆。
只见她接过油灯,擦擦眼泪,心一横,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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