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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番外一(第4/5页)
    。

    被其眼神所扫之处,刚刚还义愤填膺让皇帝秉公执法的文臣们皆是犹如被刺到了一般敛眉不作声了。

    环顾一周后,昭怡长公主对奏章上写的的她的“罪责”一一回复。

    “禀皇兄及众位大臣,本公主将自辩众罪责。第一条,本公

    主入军营,未犯军规,军规第三百六十条言军士皆不得随意允许女眷进入军营。而本公主非女眷,而军规中从未明写不许女子参军。另本公主参军皇上皆知晓,故此欺君之罪亦不成立。”

    文官们沸然,皆看向高坐于龙椅之上的皇帝。但也不难猜,毕竟若是皇帝不知晓三长公主参军,这几年后宫为何一点消息也未出

    由此可见皇帝是赞同长公主参军的,但皇帝此举为何

    若是皇帝无人可用这才令长公主以女子之身带兵打仗,这都有些荒唐,更别提皇帝的母族叶家便是武将之家,于兵权之上,皇帝不该犯愁才是。

    一些文臣对军规不甚了解的,还下意识地看向武将们,想知道刚刚长公主所言是否为真,收到他们眼神的武将们则是僵硬的点了点头,表示的确如此。

    军规中的确没明门规定过不许女子参军,但女子不得参军不是常识吗

    长公主继续言,“第二条本公主并不想多言,因为本公主的态度皆在第三条上。”

    这第三条说的是路经灵州竟派人烧之事,这灵州虽位于北,却是个读书人盛行之地,殿上的武官多是不分派,而文臣却是要分南派和北派的,这南派的官员多是来自南部地区的江南一带,而北派官员则是多来自灵州附近,光这朝中大臣们,北派臣子便有百分之六十左右皆为灵州人。

    且灵州人多为遵圣人言,与教化上极为严格,大街上从来不见年轻女子外出,她们谨遵男尊女卑的规矩,男女大防极严,几百年来这种风气越发的严苛。

    听闻在灵州,即使是未满五岁的女子都不得与男子说话见面,规矩严格的一些大户人家甚至于为了控制这些女眷不外出,积极的为家中女眷裹足。

    却未想到,这些风气竟被读书人所崇,近些年来晋国女子地位越发低下,便与此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谈及此条,几个籍贯灵州的官员忍不住的质问长公主,问其为何如此嚣张跋扈。

    长公主朝天翻了个白眼,道。“看你们一个个义愤填膺的模样,本

    公主好像杀人放火了一般,虽然的确是放火了,但那又如何我给店主同等价值的东西了,怎么本公主不能花钱买了以后通通烧掉吗”

    一些官员顿时语塞,这位公主烧了什么他们可是都有听说。

    长公主初到灵州,竟然便派所有亲兵于灵州数百家书店搜寻出上万本女则女戒,于大街上当众烧毁,又言明哪家书店仍然敢印这两本书,一概皆收并烧毁。

    至于她所说的同等价值的物品,则是多大十几万册的“劣书”,书中充斥着大量有辱斯文的东西,什么“谁说女子不如男”、“女子也能顶半边天”、“走出去”、“男人们对女子的压迫都是阴谋”、“打倒男子主义女人们站起来”等等,甚至于还有非常生动形象的裹了小脚的女子的脱袜后的画像。

    灵州女子多裹脚,但裹脚布却不会轻易示人,男子们喜爱女子的三寸金莲,却并不意味着他们能接受裹脚布遮掩下的畸形脚。

    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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