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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苦情路人(第2/4页)
    张了几次嘴,这才吞吞吐吐的说到

    “我,我早起出门,就见着德兴嫂子背着个包裹出村,当时就觉得有些奇怪,等着回来,好在我不放心去看了一眼,那女人居然丢下孩子跑了,家里东西都空了,就剩这么一个孩子,在堂屋大桌上放着,哭的都厥过去了。我,我这要是不抱回来,还不定就饿死了。”

    话说到后头,李宝雅的声音倒是硬气了几分,眼神也十分的坚定。

    李宝雅今年17岁,出生在抗日时期,不到一岁上就成了孤儿,是山上道观的道士从鬼子屠了村的废墟里捡回来的孩子。两三岁上,道士为了救村子里的老弱孩子,只身引开想最后疯狂一把的鬼子送了命。因着这份恩情,道士收养的她就此成了村中集体抚养的娃,吃着百家饭长大。

    因为是村中集体抚养的缘故,李宝雅和村中人的感情很是不浅,对着孩子更十分的呵护,山里捡着个果子遇上孩子都能分出去一半,灾荒开始的时候,见着饿的不行的孩子,更是常常省下自己一口吃的,给村中的娃娃们救命。

    如今遇上这么个被丢弃,眼见着就要饿死的孩子,哪怕知道带回来自家可能养不活,也做不到视而不见。

    “好歹我们都是大人,总能多些法子,不定就弄到吃的了,可这孩子德宝哥”

    看着李宝雅一脸祈求的模样,这让段德宝说什么好呢他虽说不是原身,和村中人的感情不深刻,只有记忆里的远近。可同样的,也因为不是原身,骨子里现代社会人命关天的观念让他干不出将这样的孩子丢出去的事儿。

    当然更关键的问题是愣是谁刚反应过来自己穿到一本书里,然后一个转头,就发现了剧情推动的大杀器三还三抱,最终落户自家,成为自己未来的闺女之一的小女娃,这也不可能推却的了是吧

    就这样吧命中注定是自家闺女,早一天晚一天的,也就那样了。

    揉一揉眉头,段德宝垂着眼低声问道

    “算上她,咱们家里的东西够吃几日”

    当然了,即使留下,那也该做到心里有数,先算算粮食,其他的都没这个要紧,心里有了数他才好想法子,虽然他也不知道到底能有什么法子可想。

    “一个月总是能混过去的。”

    说起粮食,李宝雅也没了生气,说是秋收后能分粮,可就地里那干的,能搓成灰的土,种下去的东西能不能长成这真不好说,不定秋日里又是一场失望。

    “把孩子抱到奶那里吧,顺带给奶喂上一碗糊糊,盯紧些,别让她又放回去,再不吃老人可受不住。一会儿我去山里走走,看还有没有能挖的东西。对了,你在家收拾收拾后院,捡着不怎么费水的菜种子洒上些看看,哪怕是只长出来三成呢,到底也能算是口吃的。”

    段德宝脑门涨涨的生疼,努力想了好一会儿才出了这么一个主意,也不知道顶用不顶用,可不管是不是管用吧,做总比不做强这道理总是没错的。

    “唉,我这就去。哎呦”

    李宝雅本就饿的有些虚,又抱了这么久的孩子,猛一转身眼前就是一黑,整个人都开始打晃,脑袋更是撞到了门框上,吓得段德宝心都快从嗓子眼出来了,顾不得自己手臂无力,一把将人拉到了怀里,把自己当成了肉垫子,抵在了李宝雅和门框之间。

    “你缓着些,多大的人了,还怎么毛毛躁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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