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瞎闯方便很多,如果能带自己离开格兰之森,那就更好了不过曼斯的身体状况可能会成为遇到危险时的累赘。
曼斯眉头紧皱,回道:“我认得回去的路,但是格兰之森十分复杂,如果不是生活了很久的话很难记住,我的身体”
曼斯虽然感激李无极救了自己,如果告诉了他离开格兰之森的路,他很可能会丢下自己这个“累赘”,所以他还是想留点用处在自己身上。
李无极静静地看着曼斯的表情,露出一抹笑容,他读懂了曼斯的意思,想要离开格兰之森就得把他带上。
曼斯看到李无极略带嘲弄的笑容,脸色有些尴尬,李无极毕竟是救了自己命的人,而现在他却有点威胁恩人的意思。
“我可以带着你,但是你最好指的路是对的。”
“对不起我”
李无极伸手制止了他继续说,他也理解曼斯想要活着走出格兰之森,以他这副身体不依靠自己是不行的。当然理解归理解,但是这种受制于人的感觉还是挺让人不爽。
但也没办法,谁叫他人生地不熟的呢。
“能走不”李无极问了一句。
曼斯看了看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表情更尴尬了。虽然生命药剂能够治疗,但那肯定是先治疗内伤的,更何况他服用的还是最下等的生命药剂,皮外伤还是真真实实的存在。
李无极叹了一口气,把曼斯的外衣扯烂,然后简单包扎了一下他双脚的伤口。
曼斯更加不好意思了,只好窘迫地说道:“对对不起”
“别多想,这不是为了你,我是怕你的血迹引起哥布林的注意。”
虽然是大晚上,但如果血腥味太重还是挺危险的。
帮曼斯处理完伤口后,李无极拿起哥布林的狼牙棒,尽管这武器看起来很野蛮,但是至少能防身随后便背着曼斯走了。
曼斯虽然没有告诉他离开格兰之森的路,但随着他的指路,李无极也确实感受到了这里的错综复杂,要是不带着曼斯,他还真不一定能记得这么复杂的路线。
但是好景不长,走了十几分钟后,李无极发现前方不远处有微微亮起的火光。
“莫非是有其他人在”
正当李无极想要过去看看的时候,曼斯制止了他。
“别过去,那里可能是一个哥布林部落而且有火光很可能有赤哥布林或者烈焰哥布林”
“你不是认得路吗你不知道这里有哥布林部落”
曼斯赶紧解释道:“那里我记得原本是没有哥布林部落的,但是哥布林的居所并不固定,他们只要集结起来,随便搭几个帐篷就能建成一个临时部落。”
李无极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说法。
“既然前面可能是哥布林部落,那我们现在该怎么走”
“只能从旁边绕过去了,但是不要绕太远,因为离这条路线太远的话,我也不是特别熟悉而且可能会遇到其他的哥布林部落。”
曼斯越说越小声,他也有些惭愧,毕竟他自己说过对格兰之森很熟悉,但实际上他真正熟悉的路线只有这一条而已。
李无极有些无语,把曼斯放了下来。
“你先待在这里,我去看一看前面是不是哥布林部落,如果是人类佣兵团的落脚点,那我们就没必要绕路了。”
曼斯有点慌乱:“恩人我我认得其他路线的。”
这话说得很没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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