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L
M
S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第七百八十二章 肝胆(五十一)(第2/2页)
    其生僻程度不问可知。

    天下豪杰无数,每人都有自己的路数,也不存在天下无敌的战法。即便是徐家赖以成名的骑兵墙阵,也存在弱点以及破解方法。徐敢在风头最盛的时候,照样打过败仗,玄甲骑照样吃过亏。眼前这支部队也是一样,他们的战法并不是真的比墙阵高明更不是全无破绽。事实上如果彼此之间兵力相若,他们用这种战法与玄甲骑兵对决,结果和送死也没多少差别。

    可问题是眼下徐乐身边没有袍泽,只是以单人独骑应对这百十人,这些人所摆出的战法对他就有很明显的克制。徐乐必须保证自己的节奏,才能保障自身安全,而对手也是看准了这点,不惜人命也要打破徐乐的防卫圈。

    除此之外,徐乐如今还有一个重要的短板,便是不好放手杀人。从一开始徐乐放出的话就是谁传旨自己就打谁,随后的行为也是遵循这个原则。不管是何等身份,也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将,只要试图离开玄武门,自己就照打不误。

    可是徐乐也严格遵循自己的原则,对待这些人仅仅是打而不是杀。从头到尾徐乐也没有杀人,甚至连重伤都没有。这种自我约束不仅是一种操守,更是一种力量的象征。表示自己可以游刃有余,可以控制出手的力度,出来的这些人谁也没对自己形成威胁。

    这么多兵马冲过来,情形和之前完全不一样。就算是放开手杀人都不一定能够取胜,更别说还要保持原则只打不杀,这就更加为难。这些人以求死的姿态出现,千方百计想要杀徐乐,徐乐对他们却不能下死手,这一增一减对于徐乐而言,也是个极大的负累。饶是徐乐武艺卓绝,此时也不免左支右绌。

    这些士兵连自己的命都不当回事,更不要说别人的命。他们本就是杀人越货的凶狠歹徒,又被李渊刻意栽培杀人手段,个个都是心狠手辣的刽子手。每一击都阴狠毒辣,所取的又都是致命之处,稍微有点疏忽,就得血溅当场。

    徐乐掌中马槊挥舞盘旋带动风声,只听得一阵金铁交鸣之声大作,眨眼间残枪断刀掉落一地,冲在最前面的十几名飞骑军手中兵器悉数被打断。大多数人的武器被徐乐神力震得脱手,少数几个死握军刃的虽然没撒手,但是武器已经断折手中只剩木杆伤不得人。

    不等这些人回过神来,徐乐下一波攻击随之展开。但见他将身形下伏,掌中马槊走下盘回旋飞舞,槊锋在他的力量加持下化作一道白光从这些士兵的马头掠过。大多数人根本看不清发生什么,只看到一道白光从眼前过去。除非是自身武艺惊人或是目力如电者才有可能发现,徐乐在电光火石之际,以马槊槊锋疾刺这些坐骑的头颅

    这一手动作不难,难在出手的速度和力量的掌握。稍微慢一些,就和扎在人身上没什么区别,会被战马把槊带走。力量若是使用不当,不是起不到作用,就是马槊插进头骨内难以起出。

    这套动作迅如疾风快如流水,眨眼之间已经完成。这也多亏了这些战马和自家的主人不同,终究是没受过那些非人的折磨不至于个个求死。在锋刃袭来的刹那,出于本能会有停顿以及躲避的意思。再说这些骑兵终究不是玄甲骑,彼此之间都有一定的距离,否则即便是以徐乐之能想要完成这套动作也绝非易事。

    一击得手,耳中只听阵阵闷响,那些被刺中的战马保持着向前冲锋的态势,凭借惯性还向前冲了两步,但是随后就向下倒去。徐乐自从掌握了用力技巧之后,本领较当初突飞猛进。这一轮疾刺看似蜻蜓点水没用什么力气,实际上每一记击刺都将槊锋掼入马头。其刺入的程度不深,可是已经足以致命。毕竟以精钢锋芒刺血肉之躯,还用得着多深能要命就足够了。

    这些被刺死的战马倒地,马上骑士也自马上滚落。他们既失了兵器又失了坐骑,按说已经成为战场的累赘,理应向左右躲闪为后面的袍泽腾出地方。可是这些人落马之后却并不撤退,而是自腰间抽出直刀,朝着徐乐的战马扑过去。或举刀砍马头或举刀斩马腿,还有的双手擎刀朝徐乐的腿上便戳。更有几个不要命的不曾拔刀,而是如同饿虎扑食般飞身扑向徐乐,想要把他从马上扑下去。

    这便是李渊一手教出的亡命凶兵

    杨广招募四方好汉,希望打造一支囊括天下豪杰的好汉军。李渊却反其道而行,搜罗北地轻侠,打造的却是一支没有半点好汉模样甚至也没有人味的血肉傀儡。每一名士兵存在的意义,仅在于完成军令。所有人上了战场,就没想过活着离开,甚至以求死为乐。常规的战法或是判断,不能用在这些人身上。即便没了马也没了长兵,他们依旧发起攻势。事实上,他们就算是没了武器也没什么影响。

    手、足、牙齿heihei他们自己就是武器。只要能杀得了人,便无所不用其极。徐乐若是人间蛟龙,这些人便是蚂蚁雄兵。铺天盖地的蚂蚁,未必能够吞象,但是这等规模的大军,却足以令上将饮恨。关键是在这种规模的攻击面前,徐乐又能否依旧严守规则,保证不杀人

    侯君集甚至都放缓了进攻的脚步,全神贯注看着徐乐,只想等一个答案。所谓君子一诺千金,他这个不杀的承诺又能否遵守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