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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主角光环什么的,果然是我的错觉(第3/5页)
    确确实实传达给了我,但那是怎样的感情我却不能明了。心中有淡淡的失落,也有无法言明的惋惜。是在叹息她与勇者的感情还是其他什么我不知道,但过去的相遇却浮现在眼前

    “大姐姐,就是这个无赖,他不但抢我的钱袋,还打算占我便宜”

    “姑娘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他逞凶的”

    “喂大小姐,你别听信一面之词好不好,虽然这家伙看着挺惨但可是小偷啊”

    “休得狡辩,看剑”

    “哇你真动手”

    “勇者阁下,虽然有些无礼,但还请将那把剑交给我,有什么条件的话尽管提出便是。”

    “停停停,你当我是死人是不是你要剑可以,先过我这一关。”

    “你是昨天那个无赖”

    “靠谁是无赖啦我可是本代的剑圣啊”

    “哼名不符实,我看阁下也不过是沾了勇者的光罢了。”

    “哎哟,这么一说,我看大小姐你家祖先也不过是徒有虚名,否则怎么会输给先代”

    “你说什么”

    “怎样我从不打女人,你可别逼我破例哦”

    “笑话那你昨天怎么和我大打出手的”

    “烦、烦死了,烦死了”

    回想起来我们真是水火不容呢。若不是有着勇者这个共通点,我们只怕连话也说不上吧妃莉德,你现在又是否在同一片天空下思念着勇者呢

    “琉缘哥你在做什么呢,我们走吧。”

    被菲娜的声音换回出神的意识,我摇了摇头暂时撇开不明所以的思绪,快步追上了她。

    “接下来去哪里呢”

    “嗯菲娜有想去的地方吗”

    “没有呢,琉缘哥还有其他打算吗”

    “嗯我们就先去吃点东西吧。”

    “好啊,我们找个凉快的地方吧。”菲娜拍了拍竹篮,果然那里面装的是食物。

    两人这次向着靠近天赦厅的白鹭公园走去,那里的游人比较少,也有不少遮阳的树木,确实是就餐的好地方。中途我们还顺路去了趟过去“不死鸟之炎”的聚集地,但那里已经人去楼空了,听附近的大爷说,在半年前由于金费不足团员们就已经散伙了。

    这帮中二患者难道也终于愿意回归社会了

    甩开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我继续和菲娜一起走在商店街的红石砖道上,突然想起讨伐魔王奖金的事,于是我向菲娜问道“其实也没必要特意准备食物吧反正这次魔王讨伐发了不少奖金,肚子饿的时候随便找个地方买就是了。”

    “这可不行,秩序女神说过浪费是人生的大敌,所以该节省的时候还是节省一点吧。”菲娜一本正经地回答道,但我敏锐地察觉到这其中有问题,菲娜虽然是圣教的忠实信徒,平时也很节约,但她从不会用秩序女神当借口,于是我追问道“这不是秩序女神的原话吧”

    “那、那个”

    眼前的金发祭司露出扭捏的神态,而我则就这样注视着她。

    过了一会,菲娜一副难以启齿的表情,红着脸说道“那个,其实老实说,发放的奖金我已经全部用光了”

    “什么全部都用光了,就一天”

    怎么可能这么大一笔巨款足够常人花一辈子了,要把4000枚金币在一天里用完,你是去买了什么豪华地段的房地产啊,这种事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做出来,更别说眼前这个完全人畜无害的小天使了。

    面对一脸震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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