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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5)(第3/6页)
    学,留学期间的一应花用都是由清政府承担。

    乐景现在是寄宿在艾伦他们家,等到母亲和妹妹来到美国后,他是一定要给她们另找房子住的,还有两人在美国的生活学习花用,也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一家团聚的那一天,他是一定要攒钱的。

    而且……

    为了脱离清政府的掌控和约束,他也需要很多钱。

    清政府组织的这次公派留学活动,就像他们固执保留的长辫子一样可笑。

    留学事务局给小留学生们制订了无数严苛的规矩,不许这里的学校教他们地理、医学、文学、艺术等课程,因为这些“无用”,也反对学生们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认为这样会“玩物丧志”。

    同时,他们在美国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记录下来转寄给总理衙门,总理大臣会给出针对性的批示,对他们进行褒奖或斥责。

    若不是乐景这次打着“扬大清国威”的名号,恐怕他还不能给自己和小伙伴们争取到练习棒球的机会。

    乐景对棒球无感,但是他觉得体育运动是必不可少的,坚持体育锻炼可以培养健壮的体魄,让人精力充沛,保持思维的敏捷,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而棒球作为团队运动,还可以加强团体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爱国心,提高集体荣誉感,所以在乐景看来,打棒球是一件一举数得的运动。

    乐景陷入了沉思,他该怎么赚钱呢?

    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在书桌上飘荡,突然,一张报纸映入了他的眼帘。

    这张报纸名为《孟松小说报》,顾名思义,是一份连载小说的报纸,每周一期,上面刊登了各种各样的通俗小说,多是西部淘金、流浪探险、男女艳闻等题材。

    只是以乐景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些小说无疑都很过时,没有什么新意。

    他灵机一动,他是不是可以给报社供稿?

    十九世纪是通俗小说的黄金岁月,有名的大作家可以轻松靠小说连载发财致富,青史留名。

    乐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自认自己也没有那么出众的才华,他只是想赚钱改变处境,让母亲和妹妹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

    既然是第一次投稿,乐景打算写个短篇小说试试水。

    所以,他应该写一个什么故事呢?

    首先,华夏背景的故事是肯定要排除了。如果乐景现在是大作家,那么他当然可以写华夏题材的小说,向西方宣传华夏文化。

    但是乐景作为一个第一次投稿的新人,写华夏背景的小说只会被退稿。

    傲慢的美国人可没有耐心,来阅读一个明不见经传之辈写的落后东方题材的小说。

    所以,乐景就把小说的背景定在了英美国家。

    通俗小说有点类似后世的网文,趣味性是要占据首要位置的,就像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复仇爽文。

    为了提高过稿的几率,乐景也打算写爽文恰烂钱。

    乐景想了一会儿,决定写一个借尸还魂的故事。

    一个穷困潦倒的美国流浪汉死后附身到了英国伯爵身上,从而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种种骄奢□□,挥金如土,最后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爱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乐景自认整个故事没啥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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