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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去精灵之森(第2/4页)
    的叶子才能彻底清除,因此兰诺思在路上一边用光元素吊着查尔斯的命,一边和卡姆努力朝精灵之森赶去。

    经过重重困难终于拿到一根树枝以后,却不料刚好撞上了偷溜进森林里却遇上危险的珍妮,被救下以后,珍妮看见少年手里拿着树枝,顿时心生爱慕,在和少年在森林里待了一天左右终于回到了入口处时,她便立刻向所有人宣布要嫁给兰诺思。

    于是……兰诺思……就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未婚妻。

    这是原本的故事开头。

    很梦幻,很强悍。

    可是这一次,这个开头,似乎出了一点点的小意外。

    某个明媚的早上,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男人正在伸懒腰。

    男人模样俊美,只是看上去有些邋里邋遢。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是散乱的,鞋子扔在一边,睡觉的马车里回荡着一丝丝酸臭味。

    也不知道他到底多久没洗过澡了,胡子也特别长。

    男人名叫诺斯基·弗雷格,是一位流浪商人,流浪商人和旅行商人虽然都是商人,但二者有很大区别,流浪商人一般都是一个人,旅行商人一走就是一个商队的。

    诺斯基喜欢一个人,他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每天随心所欲地过着日子。

    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了有一处湖水,脱下衣服跳进去洗澡。

    前些日子到处跑,去寻找各地珍贵的材料,都没时间给自己好好的打理一番。

    男人站在漫过腰部的湖水中,他的皮肤是古铜色,身材十分壮硕,胸前肌肉紧致,八块腹肌,一看就是极其诱惑人的那种。

    女人看见后大概恨不得尖叫哥哥好猛。

    诺斯基的颜也不错,在湖水中刮掉了胡子以后,露出了男人棱廓分明的脸,五官深邃,模样俊美,笑起来的模样简直是霸总标配!

    但由于男人过于慵懒,有时候不刮胡子,真把自己过的跟个流浪汉一样,因此从未有人看过他的正脸。

    洗完澡,诺斯基打了个响指,一根魔杖便出现在他面前,男人对着自己的马车念了一声咒语,下一秒,脏乱的马车变得干净整洁,甚至还有一种华美之感。

    当他做完这一切准备离开湖边的时候,不知何时,在他面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位少年。

    少年模样俊美,皮肤白皙,唇红齿白,眼睛是碧绿色,犹如黑夜里泛着微光的精致猫眼石,最耀眼的是他一头金色的秀发,仿佛有金光散发出来一样。

    他穿着旅行者长袍,手里还拿着一根魔杖,应该是在刻意等他。

    诺斯基笑道:“小子,站在这里做什么?”

    少年温柔微笑道:“不做什么,先生,只是,我看您似乎是一位很厉害的魔法师。”

    诺斯基挑眉:“所以呢?”

    兰诺思道:“先生,我听说,流浪魔法商人和赏金猎人一样,都可以进行金钱雇佣,去帮忙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对么?”

    诺斯基道:“是这样的,”他理了理自己耳边的发丝,“你想雇佣我?”

    少年点头,精致白皙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担忧:“是的先生,实不相瞒,我的一个朋友被不死圣山里恶鬼的鬼气侵蚀了,因此,我们需要精灵之树的树枝。”

    死气只有树枝上的叶子能清除掉,诺斯基懂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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