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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4/8页)
    是现在不行了,自己做了大队长,最基本的一些字,总是要会写,会读,会看。

    人家挖个渠沟,自己都不会写那两个字,的确是麻烦的很。

    让肖卫国问萧软软呢,他多少不太好意思,自己媳妇文化高,自己啥也不是,到时候生怕萧软软会看不起自己。

    人遇到自己觉得优秀的人时,就是会这样,生怕自己的不足,会被那个让自己追赶的人发现,从而对自己产生不喜的心理。

    要不是自己碰到了萧软软,救了她,在她最落魄的时候,收留了她,两个人在一起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说到底还是自己委屈了萧软软。

    听到肖卫国的话,村长怔了怔,想要认字倒是一件好事,只是……

    他看向他,“你媳妇不是会么,你不如直接找她,我们家山杏就被你媳妇教的很好,我看啊,教你她也是绰绰有余的。”

    有文化的人,到了哪里都让人尊敬。

    萧软软会几个字,又会写一手的好字,村长也喜欢的很。

    听到村长的话,肖卫国的面色一下就沉了下来,他就是不想让萧软软发现这一点,才想着舍近求远的来找村长,结果倒是好,村长竟然一点都没看出自己的想法,还让他去找自己媳妇。

    他这不是白说了么。

    肖卫国这狗脾气有些上来了,硬邦邦的回了一句,“不用了,我先走了。”

    说完话人就走了。

    看到肖卫国这前后态度这么快就变了,村长更是摸不着头脑了,自己也没说什么啊,怎么就把这狗脾气给点着了呢?

    村长很是纳闷。

    不过对于这件事情,他没有当回事,毕竟肖卫国的脾气就这样,古里古怪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开始跟你生气了,他都习惯了。

    李秀兰听到外头的动静,赶紧从灶房里走出来,就瞧见肖卫国往外走,她赶紧喊了一声。

    听到李秀兰的声音,肖卫国停了下来,看了过去,喊了一声“婶子。”

    “你来的正好,我给你媳妇的毛衣织好了,你正好拿走,前段时间太忙了,一直都没有时间织毛衣,你不怪婶子。”李秀兰说了一句后,就往屋子里跑,取了毛线衣走了出来,将衣服塞到了肖卫国的手里道“行了,你拿去给你媳妇试试。”

    是一件红色的毛线衣。

    没有什么别的图案,不过是个高领子的,穿上去应该很暖和。

    肖卫国眉眼舒展开来,道了一声“谢谢婶子了。”

    真心实意的很。

    李秀兰笑着摆摆手,“到时候记得让你媳妇试试。”

    “成!”

    等人走后,李秀兰端着早饭进了堂屋,见村长坐在那鼓捣自己那烟袋,一边摆放着碗筷,一边问道“卫国来找你啥事,这一大清早的。”

    “他媳妇手脚凉,想让我给帮忙弄个暖手壶。”村长坐在了凳子上,拿起筷子回了一句。

    听到是这么一回事,李秀兰作为女人,倒也多了几分羡慕,“你看看卫国,之前看他那模样,我还以为他会打媳妇呢,现在娶了软软,倒是变了个人似得,有谁家的丈夫,会这么把自己媳妇的事情放心上的,这一大清早的就来,他是个有心的。”

    “别人家的媳妇,也不都是卫国媳妇那样的。”村长回了一句。

    这话说的有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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