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一名好角斗士,同样一名优秀的角斗士上了战场同样不见的是一名好士兵。
相比起普通人,角斗士的优势是不容易怯场,并且拥有不俗的身体素质和战斗技巧。
劣势则是,角斗士通常桀骜不驯,不服从管理,越是优秀的角斗士,这一点越强烈,通常他们都有很强烈的表现欲望,并且对自己的战斗技巧有着非凡的自信,上了战场容易逞匹夫之勇。
导致自己被围殴致死不说,还破坏了自己队伍的阵型,容易被敌人趁虚而入,撕开防线,让自己的友军侧面受到攻击,从而引发全线崩溃。
那些奴隶就更不用说了,没有三年五年的正规训练,根本当不了大事,若是将他们当作主力,不可靠性实在太大了。
在这一点上,永夜军团就做得很好。
从刚成立到现在,肖恩一众永夜军团高层,一直竭力避免永夜军团打硬仗。
碰到必须打的硬仗,要么用成名多年的碎颅军团作为先锋,要么就是在自己选择的时间、选择的战场进行,将己方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再就是充分的利用附属工兵团构建的防御工事,充分发挥远程攻击力强悍的优点,将敌人消灭在冲锋道路上,要么就是依托防御工事打防御战。
相比起攻坚战和遭遇战,防御战最大的好处,即便是置身在其中的并不是一群合格士兵,在防御工事被攻破之前,不容易彻底崩溃,若是经过相应训练,承受能力也随之增强。
永夜军团用这种相对取巧的办法,弥补自身训练不足的短板。
不过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不可复制性,附属工兵团的士兵确实算不上合格的士兵,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却是合格的手艺人,将他们单独拿出来,放在任何领地,都属于在某方面有着独到之处的工匠。
他们现在的手艺,可不是天生的,除了永夜军团有专业人士研究并简化建筑方式,大量的基建工程给他们练手艺,同样重要,熟能生巧嘛。
这个可需要大量财力作为支撑的。
奴隶起义军显然没有这个条件,也没有往这方面想的人才。
在平原战场上,骑士,尤其是成规模的重装骑士,永远是势不可挡的主力。
曼育军领显然想要凭借这一方面的优势,辗压奴隶起义军。
就在所有人猜测奴隶起义军会不会被迫南下的时候,奴隶起义军打出了一记漂亮的组合拳。
奴隶起义军甩掉了大部分辎重,轻装上阵,在菲利普与帕特莱姆的军队形成合围之前,出现在了军力更加强大的菲利普军队面前。
没有丝毫的犹豫,菲利普直接动用了自己的王牌——金驼重骑。
在武装到牙齿,重量以吨记的高大骆驼骑士面前,奴隶起义军的先锋军,脆弱的如同纸糊的,溃不成军。
那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至少那场战争的初级阶段是如此,直到如同蝗虫一样的箭雨落下来之后,局势再次发生了逆转。
安迪斯长弓再一次露出了自己狰狞面目。
即便是号称精锐中精锐的金驼重骑,也成片成片的倒下。
那些骑士身披多层重甲不假,但是他们的坐骑却没有他们那么严密的防护,简易骑甲和自身厚皮,对付对付普通弓弩还可以,碰上使用了破甲箭的安迪斯长弓明显力有不逮。
金驼比战马要庞大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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