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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大蟋蟀的歌(第3/3页)
    起来青涩又冲动,发自肺腑的诗词,秦正洋仿佛又看到当年意气风发的自己。

    听着不断传来的调子,秦正洋内心像经历一场重塑时光的惊骇风浪,而自己仿佛就是一页破浪行驶的扁舟。

    他在平日备课的书桌坐下,背脊挺直,屏息凝神,拿起惯用的蓝色钢笔,在几十年前的老笔记本空白处,修订当年的诗歌。

    第一首《朝阳》,是当年他与初中好友夜爬潮海市安剑山,站在山顶,看红日升起,霞光满天后,回家写下的长诗。

    通篇诗歌,除了歌颂朝阳的光芒,就是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无限理想。

    如今,曾经自认肝胆相照的好友,只成为行路陌人,而自己那些热血青春,只能被他用来每年大扫除,博老婆一笑的“傻兮兮”。

    第二首《射雕》,第三首《倚天》,第四首《侠客行》,是他当年看港台武侠金大师的作品,被那豪情江湖所感……

    秦正洋笔尖飞快跳动,已经形成个人风格的清隽行书,在诗词两旁的空白地方,写下自己的历经四十年的感悟。从事语文教学将近三十年,秦正洋的文字笔力,更见功底。

    就算秦旭房间里传来的倔强小调已经停了,他依然没有从这种状态抽离。

    他每修改一首诗歌,就如同回到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间,清晰的记忆起当年让他提笔的感情。

    当看到最后两首诗,秦正洋忍不住露出略带羞涩的笑容,这是他写给刘阿妹的情诗。

    他想起当年,初见那个爽朗大笑的女孩,骤然心扉被打动,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心心念念中,全是她的美好和灿烂。

    如今,二十多年眨眼过去,他们携手相伴,走过人生中最精彩的岁月。

    秦正洋沉浸在无数的思绪和记忆中,写下最后一笔,然后不舍地合上笔记本。

    此时,距离他拿出笔记本,也不过是两个半小时。

    他站起来,觉得要将最后两首修改的情诗,给刘阿妹念一遍。

    他打开卧室房门。

    恰巧刘阿妹也满手白面粉走上来,她一抬头,看到满脸红光,眯着眼睛,傻笑看着她秦正洋,吓了一跳,脱口问道:

    “啊呀,老洋你没事吧,是不是感冒了?”

    秦正洋含蓄一笑,清了清嗓子,翻开笔记本……

    三楼,精神百倍走到楼梯口的秦旭,听了两句,捂着胸口,带着他的小动物们,默默退回房间。

    尼玛,大清早被老爹老妈撒了满地狗粮,这是什么事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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