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被告彭某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接着判决书里面陆续使用“被告陪同原告一起去医院”、“被告拿钱给原告家属进行治疗而且事后不索要明显不是垫付”等一系列相关证据,进一步推定被告彭y就是那个撞人的人,确切说是“与之相撞的人”。
因为证据结合推理,仅仅只能证明二人相撞,无法证明“是被告撞伤了原告”,所以认定双方均无过错,原告要求的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但对原告十万元的医药费,根据公平原则要求被告赔偿40%。
这个判决被报道出来以后,“从常理分析”、“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她?”等句子一下子在网络上爆开了,各种吐槽、各种讽刺、各种咒骂不绝于目,大家纷纷站在智商和道德的高度上对主审法官王浩和原告徐某兰进行分析以及激烈批评。
甚至“彭y案让道德水平倒退30年”、“史上争议最大判决将把人性引向恶”的激烈说法都出现在了各种个人博客上。
至于媒体,对于这个全国关注的案子他们也陆续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挺彭派”表示:“大部分网友认定彭y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还有人质疑法官职业素养,认为“判决书中判定原告无责任没有依据,引用《民法通则》相关条款因此也有悖常理。”
甚至有人在网络上表示主审此案的王浩法官是中文系毕业改学法律的在职硕士,是一个“不讲证据”、“只会推理”的文学青年。因为这个说法“合乎情理”,网友们并没有多加辨别就接受了王浩法官是文学青年这个说法。
当然了,有人支持有人挺,自然也就有人质疑有人踩。“质疑派”就表示:“不要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所以,彭y案中只有法律问题,没有道德问题。或者说,在法律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时候谈论道德问题是非常危险的。”
还有一些媒体和网友属于第三方的“冷静派”,他们着眼未来地表示:“彭y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不少法律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做好人好事之前最好先找好认证,使用手机录音拍照功能保留证据。”言下之意就是要是没有人证物证你还想要做好人好事,那就要做好万一事有不谐被人诬告被迫请假、甚至像彭y一样辞职应诉的准备。
一句话,不是谁都能学雷锋的。虽然人家雷锋叔叔做好事的不留名,但是身边有军报记者帮他留影……
其实在马竞看来,彭y案和之前汤佳怡遭遇的扶老人被诬陷还是不一样的。汤佳怡被诬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彭y的证据不足事实模糊,判决书上认定的那种双方不经意相撞的情况的确最有可能发生。
王浩法官虽然“文青”,但是他的推理并没有多少逻辑错误,至少彭y就没有认为徐老太是凌波微步技术不熟自己左脚拌右脚摔倒的,他遇到的情况其实更像是“彭宇被人撞了,但因为他年轻体壮,巍然不动,撞人者倒地受伤,被撞者依法补偿损失更大的一方”。
嗯,判决书里面明确写到:双方均无责任,但是徐某兰摔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