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打碎你的脑袋。”
那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把枪顶到韦奈的太阳穴上,韦奈冷冷地斜瞥他一眼,仍然没有说话,但也没有把枪扔掉。
就包括在非洲解救人质与恐怖分子面对面的较量,他也没有扔过枪。
枪在人在。
枪丢人亡。
这是他的射击教官告诉他的话。
这话,他一直牢牢地记在心里。
那怕就是死了,也不能把枪扔了。
枪是他的第二生命。
虽然此前这两年时间他没摸过枪,但枪一到了他手上,立刻就与他融为了一体,拥有了他的灵性,可以指那打那了。
“那你不妨试一下,看看你能不能打碎我的脑袋。”
韦奈的语气淡得像是一杯陈放了三四百年的白开水,喝到嘴里无味,看到眼里无色。但他的声音却具有震撼人心的穿透力,震得那人的耳鼓嗡嗡发炸。
“妈的,老子看你是找死!”
骂着,就压下了枪舌。
杀人,在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
用他的话说,三天不杀人,手就会痒。
可是他没有想到,压下枪舌的他,却没有打死韦奈。
是枪哑火了?
不是。
是子弹打偏了?
也不是。
子弹,旋转着飞出了枪膛。
但就在它飞出枪膛前一刻,那枪,竟然忽然像变魔术似的到了韦奈的手里,然后调了个头,枪口对着它曾经的主人了。
叭!
呼啸的子弹打掉了一只耳朵。
“年轻人,做事别冲动,冲动是魔鬼,今天我的心情好,暂时不想打爆你脖子上吃饭的家伙,不过你给我记住——下次千万别看走眼,更别逞能,逞能,就是找死!”
韦奈说完,又把枪扔还给了那个汉子。
那个汉子一只手捂着受伤的耳朵,一只手抱着枪,模样颓丧到了极点。
终日打雁,最后却被雁啄瞎了眼,这真是悲哀啊!
当他重新抬起目光来看韦奈的时候,眼前,也只剩下了流动的空气。
他的同伴,则尽都颓废地坐到了地上,满目悲催地看着前面的山路。
山路上,三个背影渐行渐远,最后融入到茫茫的夜色之中,消失了。
其中一个汉子摸出手机来,正准备拨打费拉的电话,那个耳朵被打没了汉子按住了他的手:“这个电话打不得……”
“如果我们不说,到时费拉追究起责任来,只怕我们脖子上的家伙就要搬家啊!”
“虽然这是事实,可你想过没有,如果费拉他们赶过来了,那我们就得跟着他们去追,追不上倒也罢了,若是追上了,那个玩枪的高手还不把你我一枪打爆?”
“可是……”
“只要我们几个不说,没人知道我们截没有截住奥斯丁他们一行人,记住——这事我们不能说,到时若是费拉问起,大家就说天太黑了,也没有看清从我们设的卡点经过的人是不是奥斯丁他们,他们见了我们就一阵乱枪射杀,我受了伤,你们几个都没有事,我们也去追了,但没追到人,——最后还要统一口径,我们看到的人不是三个,而是两个。”
“为什么要说两个呢?”
“因为说三个,就等于告诉费拉,从我们的卡点经过的,就是奥斯丁他们,若是说两个,就不知道从我们的卡点经过的人是谁了,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责任推掉了。”
“叫你们堵人,你们却把人放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