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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第2/3页)
    给了菜市场的老板,双方约定了付款期,老板给他打了条子。日期到了,老板说钱倒不开,一直不肯给。常兰找出了楚志祥的起诉书,被告户籍是外省的,一般来讲,外省的都讲普通话,这个得她自己解决,常兰按着起诉书中的电话给对方打过去。

    “我是县法院立案庭的常兰,有这么一件事同你核实下。有个叫楚志祥小伙子,他手里拿着一张欠条,欠条上写着:今欠楚志祥土豆款2万元,2月21日前还清,落款是赵小玲,赵小玲是不是你?这个条子是不是你打的?”

    “条子是我打的,我最近特别忙,在外地进货,回县城后我把钱还给他。”赵小玲说。

    “你是在菜市场给还是在别的地方给?”常兰问。

    “明天你叫他到菜市场来取。”赵小玲说。

    “是上午还是下午?大约几点钟?”常兰问。

    “下午吧。大约六点钟左右。”赵小玲说。

    “那好,明天下午六点,楚志祥到你摊位上去取钱。”

    常兰放下电话对楚志祥说:

    “你明天下午六点到赵小玲的摊位上去取钱。”

    “她不给我怎么办?”楚志祥问。

    “就是呀!她不给你怎么办?”常兰自言自语道。

    “没关系,她明天不给你,你再来找我。”常兰说。

    楚志祥欢天喜地的走了,一边向外走一边说:

    “今天法院的人怎么这么好,是不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其实,有些问题看似简单,不一定好办,有些看似不容易,不一定难办。今天处理的两个案子,第二天都有了结果。刘敏得到了对方三百元的赔偿,即和对方达成了调解。刘敏的丈夫不是为了钱,关键是三轮车司机的态度,撞坏了刘敏之后,立即玩消失。刘敏的丈夫咽不下这口气,才来法院讨说法。司机被本地的法官叫到法院里,鼻涕都哭出来了。他哭诉着说:

    “我知道我应该给她治病,给她钱,但是我没有钱。我一天只有二三十块钱的收入,还要交房租,还要养活老婆孩子。刘敏的丈夫到我家去找,我也不敢开门。”

    刘敏的丈夫见司机可怜,也就不再坚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司机掏出三百元钱,刘敏的丈夫收下钱,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刘敏的丈夫是世面上混的人,觉得问题的解决让自己赚了面子,就跑到常兰办公室表达谢意。

    常兰说:“不用谢,这是我的工作。”

    常兰想,这是个看似一年多都没解决的难案子,看来不是难解决,而是难在不去解决。

    第二天,楚志祥来了。

    “法官,赵小玲没给我钱。”楚志祥说。

    “为什么?”常兰问。

    “赵小玲没到菜市场”,楚志祥说。

    常兰立即拿起电话给赵小玲拨过去:

    “是赵小玲吗?你昨天没把钱给楚志祥?”

    “我昨天没回去。”赵小玲说。

    “回来一定给呀。”常兰说。

    “一定给,你放心吧。”赵小玲说。

    “什么时候给,你别又说今天,今天又回不来,你把时间往后定一定。”常兰说。

    “那就下个星期一吧,还是下午六点左右。”赵小玲说。

    “那你这一次可要说话算数喽,要不然,我还得到菜市场去找你。”常兰说。

    赵小玲如约给了楚志祥土豆钱。她对邻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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