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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第1/3页)
    按着刘正华的规律,她该来了。常兰反复的调整着自己的情绪。因此,一大早政治学习结束,就携着着高高兴兴到朱建华的办公室:

    “头儿,今天有什么指示。”

    李小兰望着常兰,觉得常兰好像是在朱建华面前永远都没心没肺。

    “还不知道呢。”朱建华头也不抬的说。

    常兰立在那,稍有尴尬,为了掩饰,她不停的在头上挠来挠去,似乎上面有很多虱子。

    “刘正华要来,这个案子不能立,她来后,你负责接待一下。”朱建华仍未抬头。

    “为什么不能立案?这不是百姓告国徽的案子。”常兰说。声音一直调整的清清爽爽。

    “告的不是国徽,但被告头顶着国徽呢。”朱建华说。

    “不是纪检委吗?”常兰反问道。

    常兰在省城是律师,律师事务所七八十号律师所有人代理的案子中,或者所有的人咨询的纠纷中,只有一种是不能的,就是原告不适格,严格来讲就是不符合《民诉法》108条的某项规定。

    朱建华很是不悦,甩了一句:

    “你不要动不动就把你省城当律师的那一套带到法院来。”

    常兰“呵呵呵“笑着,眼睛似有泪花。

    “律师同法官用的哪类、哪部、哪章、哪条、哪款、哪项法律不一样?”常兰心里想。

    “你前两次工作做得不到位,如果到位的话她今天就不会来了。”朱建华似对常兰不满。

    “我们没来法院那天你们就在做工作,如果你们工作做得到位,我们压根儿就不会见到这个人。”李小兰为常兰打抱不平。

    朱建华乜斜了一眼。

    常兰笑着,笑得很灿烂,那样子,不象是被损着,而象是被表扬着。

    刘正华来了,她一进门就说:

    “朱庭长,我的诉状已经递交了半年多了,你们到底是立还是不立,如果不立,你们给我出个东西。”

    刘正华每次第一句话都是这。除了第一次以外,每次来的第一句话都是陈述的递交诉状的不一样的时间。

    “你去找你前夫谈一谈,能自己协商解决的,何必要打官司呢?”朱建华说。

    “我能和他坐下来谈我到你这里干啥?找你闹着玩呢?”刘正华说,“你不立案也可以,那你给我下一个不立案的裁定。”刘正华说。

    “下个裁定,还下个不予立案的裁定,这话说的也太专业了。”常兰心里想。当初自己参加司法考试时,由于没有司法工作经验,不知什么时候下裁定,什么时候下判决,什么时候是决定,辅导老师编了顺口溜让背,她才勉强记住了。“不予立案用裁定“,常兰在心里重复了一遍。

    “不可能的。”朱建华眼皮都不抬一下,“我们让他同你谈一下。”朱建华边说着,一边拨电话:“歪,你到法院来一趟吧,她又来了。”

    “来了我也不和他谈!”刘正华恼了,“本来就谈不拢还谈什么?”刘正华吼了。“你们不给立又不出材料就是违法,我到中院告你们去!”

    刘正华的手机响了,她发了疯似的对着手机吼:

    “有本事你让法院立案!”她吼着走出办公室。

    朱建华抬起头伸着脖子往窗外看了一看,见刘正华走在院子里,说:

    “她要离婚时我们就不立案,并告诉他们自己处理。他们闹腾了两年,最后自己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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