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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第2/3页)
    看,帮我刮。”

    “刮什么?”

    “日期颠倒的,比如说立案时间是4月1日,结案时间是3月5日的。”

    “呵呵呵------”常兰笑了,笑的流出了眼泪。

    “你笑什么?”

    “本来听着就让人觉得特可笑。”

    “咯咯咯------”

    李小兰也笑了起来。这开怀的笑,像人们看见了猪八戒背媳妇。常兰学着李小兰,也开始在案卷上“碴”“碴”“碴”的干起来。两个人的麻利的动作和着欢声笑语,就像是丰收的农妇在打谷场上收麦粒。欢乐来自劳动,丰收创作了欢乐。两个人都觉得,累点没有什么,你工作了,你立竿见影了。还有比这更愉快的事情吗?

    “唉,你不回去吗?朱建华找你怎么办?”

    “我不是帮你劳动来了,我是来避难来了。”

    “有一个男的,这几天每天开完会我看都在整容镜前站着。”

    “没办法。朱庭长说了,他的案子不能立。”

    “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

    “交通事故,涉及到单位赔偿。”

    “原告是谁?被告是谁?”

    “还不知道。”

    “那你咋不搞清楚?”

    “不需要我搞清楚,他的案子是告政府的,在不予立案的范畴。”

    “你说朱书记是怎么想的,这样人家要是告你怎么办?”

    “有朱建华把关呢。”

    “没出事呢,出了事你看他能不能把关。”

    “应该会吧。”

    “不一定。你认为既然他是把关的他会顶着,到时候他顶不顶着得看事实。”

    常兰知道,李小兰是在提醒自己,但是,以目前的情况看,提醒也没有用。即使前面就是火海,常兰不上也得上,即使前面是油锅,常兰不跳也得跳。她当初要跟李小兰换工作,就是因为她有这样的预见。但是,现在常兰懒得去说,说了也没有意义,自己顶着负责立案的名,也就得承担立案工作本身给自己带了的风险。

    不行!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人人宰割!

    常兰突然站起来,她脚立地的声音发出的响声惊到了李小兰。常兰招呼没打,离开了档案室。她回到办公楼,一个脸庞黝黑的男人,站在整容镜的正当中。宽大的整容镜横在大厅中间,男人把整容镜一分为二。他双手与肩齐,一手捏着起诉状,一手握着住院病历,头却低垂着。

    “你跟我过來。”

    黑着脸的男人跟着过来。

    男人把起诉状放到常兰的桌子上。

    常兰把起诉状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然后用手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

    “叮铃铃,叮铃铃,------”电话铃像个不停。

    常兰看了一下显示屏,没有接。

    “过来,有人叫你!”是郑洁的声音。

    常兰写完了字,对黑脸男人说:

    “你先回去吧,我了解一下情况,到时候通知你。”

    “常兰,你刚才干什么了?!”

    “我了解一下情况。”

    “我都跟你说了,这个案子是告政府的不能立,你了解啥?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这回你看到了,他是不是告政府的?!以后你记住,凡属于我转给你的案子你都不要立,凡属于我们处理过的你也不要插手!”

    “那如果人家跑到政法委去说我不给立案我怎么说?”

    “你怎么专门唱反调?!你的脑袋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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