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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无理取闹2(第1/2页)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一对夫妻能在公众场合吵成这样,感情早已不复存在,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要来何用?只是这样的争执发生在办公室里,在员工中的影响该是有多坏,难怪这几年山海销售业绩下降得如此之快,天天在这种环境中,江海又如何有心情去抓销售?一阵香气从身后飘来,还没等我回头,便被捂着脸跑出来的曲音撞了个正着,我完全没有防备地便被她一把推到了过道墙边摆放的一颗发财树上,被脚下的大花盆绊了一下竞没站稳,向后倒了下去。我惊叫之余,想抓住发财树但为时已晚,眼看自己就得在大家面前摔个四仰八叉,身后有人及时扶住了我。一股淡淡的古龙香水的味道传来,那是江海。

    “小心,你没事吧?”江海站在我身后低声问道。

    “没事,被花盆绊了一下。”我不想在这个时候添乱。我朝江海感激地笑笑,一抬头,正看到站在电梯里的曲音投来满怀恨意的一弊,让我不寒而栗。

    “报谦,我正要找你。”江海看了我一眼,随即进了办公室,尽管我知道这个时候出现在领导面前该是多么尴尬,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这份是总裁让我转交的合作合同,你看看,如果没什么问题,签好字交给我。”

    “我能看两天吗?我我需要发回深圳,我想让我大师兄看一下再签。毕竟,我是龙行云工作室的设计师,我还要考虑工作室的利益。”我实话实说地看着江海。

    “当然没问题。”

    “那没什么事,我先出去了。”这个时候溜之大吉才是上上策。

    我仔细看了一遍合同基本没什么问题,条款很合理,但是里面有一句话,我不太清楚这句话的用意。合同签定人如有代名或曾用名,或者有其他身份,视同与本合同签定人身份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拿着合同一遍一遍解读着这句话的含义。也就是说,无论我是叫甄臻还是叫方华,这份合同视同为同一人,另外这份合同上的股份是山海集团10%的股份,而不是山海珠宝10%的股份。我记得当时在深圳谈的是珠宝公司的股份,我有些吃惊,因为珠宝只是山海下属一个子公司,集团业务涉及颇多,除房地产、珠宝、还有金融、商场等项,虽然都是10%但含金量可是大大的不同。

    我忽然想起上午曲音在公司和江海大吵时说,山海珠宝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了方华,江海在山海只是法人,可是当年我只是在年会上被奖励了一点股份,并不是全部股份啊。

    我在网上查了工商局公开信息网上山海珠宝公司的注册登记,上面清楚标记着,法人:江海,股东:江海。工商局的登记上股东明明是江海,为什么曲音会说是我呢?我有些想不明白。

    也许还有一种情况,工商局登记的股东只是可以对外公布的,象山海这种公司,社会关系复杂,很多股东是隐性股东,不便出现在工商局的公开查询信息里,由实名股东代持股份也是一样的,他们在私下里会另签一份股份代持协议。可我从来没有签过什么代持协议。

    我努力回想着当年的情况,我唯一与山海签的能沾上点边的东西,便是江山要求我签的几份婚前财产的协议就是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我禁不住冷笑了一下,如果不是因为这份协议,以前的事情会象沉在深海的破船一样,永远沉睡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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