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小时后,沈大发终于唾沫横飞、字正腔圆地把家训念完。
当然,期间,也喝了七八杯普洱茶润喉。
丁瓜瓜和孙菲菲可就惨了。
滴水未进也就算了,膝盖跪得差点残废。
什么书香门第,世家贵族,狗屁!
都是些文绉绉的混账话,鼓吹三从四德这种封建思想。
总而言之,她们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终于,沈大发合上发黄的家训,对两个儿媳妇的表现很满意。
“好了,可以吃早饭了。”
沈仲锐急忙过来扶丁瓜瓜。
他看得出,她全程都在忍受无聊的训话,饿得小脸苍白,可怜得很。
“锐哥哥,我膝盖好麻呀,你可以扶我起来吗?”
孙菲菲娇滴滴地说道。
沈仲安怒了,大步流星走过来,毫不怜香惜玉地拽起她。
连自己的丈夫是谁都不清楚,这个女人,必须要好好教训一番。
像拖狗一样,拖着她来到餐桌旁。
桌下,用力地捏着她的手腕,警告她。
她以前总想着,要是锐哥哥有安哥哥的温和脾气就好了。
现在一看,沈仲安的性格,比沈仲锐也好不到哪里去!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怕自己老婆吃不饱似的,沈仲锐频频地给丁瓜瓜夹蟹黄包和虾饺,还跟她说多吃点。
孙菲菲妒火中烧。
指节攥得咯咯响。
如果没有丁瓜瓜这个贱人,锐哥哥就不会变心。
现在坐在他旁边吃早餐的人,就是她了!
为什么?
为什么老天要如此待她?
喜欢的人得不到,还要让她亲眼看着他跟别的女人恩爱,饱受嫉妒之火的煎熬。
眼里的嫉恨加深。
丁瓜瓜,我用生命起誓:绝对会让你在沈家无立足之地!
丁瓜瓜吃早点吃得很认真。
蟹黄包汤汁浓厚,咬一口,舌头滚烫滚烫的,充斥着蟹肉和蟹黄的浓郁香味。
虾饺晶莹剔透,蘸一点海鲜酱油,很鲜美。
鳝鱼粥也熬得很够火候,看得出,用的是东北的珍珠米,大颗,饱满,有天然的米香。
光从今天的早餐看,沈家的厨子,厨艺还是很高超的。
不过,爸爸做的面点、煲的粥,比这些还要好吃。
孙菲菲全然没有胃口。
一门心思,只想着怎么让丁瓜瓜难堪。
忽然,嘴角堆起笑容。
“瓜瓜,你觉得这些早餐比较好吃,还是你爸爸做的比较好吃?”
“当然是我爸爸做的好吃啦!”
丁瓜瓜想也不想,就没心没肺地回答道。
孙菲菲很了解丁瓜瓜,她自认为她那个厨子老爸的厨艺天下无敌。
一般问出这种问题,不会得到第二种答案。
沈大发和两个姨太太的脸黑了下来。
他们沈家的名厨,在一个小丫头口中,居然比不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野厨子,这可是极大的侮辱啊!
沈仲锐被粥呛了一下。
这个傻瓜,说话之前也不会过过脑子。
以后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爸,妈,瓜瓜没别的意思,就是吃惯了她爸做的早餐,比较有感情而已。”
听了这个解释,沈大发的脸色才稍微好看了一点。
可丁瓜瓜立马反驳:“我说的是真的!就比如说这个鳝鱼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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